政信风险预警通
26-08-14 16:05

政信信托大案终审落定,投资人索赔全部被驳回!

上海金融法院近日完成终审宣判,这场跨度近十年的HT11号政信信托纠纷案尘埃落定,投资人全部上诉请求遭到驳回,该案也成为存量政信风险处置标志性判例。

2017年投资者W某出资1000万元认购该政信信托,产品2019年到期发生违约。信托公司多次诉讼强制执行,奈何债务主体缺乏可处置资产,项目处置长期停滞。直至地方化债窗口期到来,各方达成保本微利化解方案,成功筹集1.72亿元资金用于投资人分配。

信托机构采取一对一协商模式兑付,方案约定取得三分之二份额投资人同意即可整体生效;暂缓向不愿签署和解协议的投资者分配资金。大部分投资人选择签约回款,W某拒绝妥协,起诉信托公司,主张底层资产存疑、处置方式涉嫌胁迫,要求补足收益、赔偿本金损失并承担维权律师费。

经法院核查,W某累计回款已经超过初始1000万投资本金,不存在本金亏损。审理认定信托公司在尽调、追偿、信息披露方面基本履行受托人义务;保本微利和解方案是当时唯一可行路径,能够维护多数投资人整体利益。

法院同时指出,信托暂扣兑付资金存在不当,需要承担资金占用利息,但无需补足预期收益与赔偿其他损失。

终审再次明确关键原则:信托预期收益率只是测算参考,不能等同于保本保息承诺。在债务人无履约能力背景下,以豁免部分收益换取本金落地的化债方案具备合理性。

对于广大逾期政信投资人而言,此案极具参考意义。投资博弈需要理性权衡,刚性兑付早已成为历史,维权诉求也需要建立在充分事实与法律依据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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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