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怀孕男方是否构成重婚罪?

2026-08-04 09:32 来源:每日新闻视点

  江苏无锡“婚外胚胎案”中,丈夫用假结婚证与第三者培育冷冻胚胎,被患癌妻子朱女士起诉侵权,而丈夫却在开庭当天反诉离婚,并在诉状中声称“无财产”试图让妻子净身出户,朱女士已于8月3日向无锡当地法院以重婚罪提起刑事自诉;不过,婚外怀孕是否构成重婚罪,法律界仍有分歧,目前仅凭假证试管的单一行为,尚难满足刑法对“长期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认定标准。

  一、重婚罪认定存在法律争议,取证难度大

  双方律师观点对立: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胡蕾律师认为,伪造结婚证并以夫妻名义在医院建档,符合“以夫妻名义对外活动”的事实重婚要件,可能构成重婚罪;但多数律师分析指出,现有信息只能证明二人持假证去办试管,缺少长期公开同居的生活证据,不足以刑事定罪。

  现实定罪率极低:实务中重婚罪的整体定罪率不足15%,普通人自己提起刑事自诉的成功率仅约25%,且即便定罪,近半数为缓刑,实际入狱的更少。

  二、核心原因是“事实重婚”需要持续性证据链

  法律标准明确:重婚罪分两类——法律重婚(办两次真实结婚登记)和事实重婚(长期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本案假证未产生真实婚姻效力,且缺少邻居证言、共同租房、公开办酒等持续生活证据。

  造假行为已有行政惩处:丈夫与第三者因使用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这属于行政违法,但未达刑事入罪标准。

  三、追责重婚之外,女方有更可行的民事索赔路径

  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与财产倾斜:丈夫婚内出轨、伪造证件、转移财产,属于《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重大过错,女方可在离婚诉讼中索要精神赔偿,并要求法院在财产分割时让男方少分或不分。

  追回共同财产花销:丈夫为试管支付的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可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离婚时还可申请法院调查令,彻查丈夫名下公司股权与流水,把转移的资产追回来。

  申请行为保全防止胚胎移植:女方无法单方销毁胚胎(胚胎属于精卵提供者共有的特殊伦理物),但可向法院申请禁令,禁止医院事后为丈夫移植该胚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