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026-08-04 10:16 来源:街头亲历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8月3日正式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明确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三大基本原则——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以“先立后破”的节奏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同时统筹经济性与安全性。

  

  一、核心目标引领,以绿色低碳为根本方向

  非化石能源成为电量主体:规划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50%,新能源装机占比超过50%,绿色低碳的电力供给格局基本形成。

  新能源高水平消纳: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90%左右,实现28亿千瓦以上新能源高水平消纳,消纳重心从电源侧转向用电侧。

  煤电向调节性电源转型:推动现役煤电机组实施宽负荷高效改造,到2030年现役机组灵活性改造应改尽改,完成从主力电源向支撑调节性电源的转变。

  二、安全可靠为前提,坚持先立后破原则

  电力供应充裕度有保障:到2030年全国电力供应充裕度达到1.1以上,相当于电力系统最大运力是最高需求的1.1倍,确保用电安全。

  传统电源兜底+新业态协同:在持续提升非化石能源电力支撑水平的同时,夯实煤电、气电等传统电源兜底保障基础,充分发挥省间电力互济、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业态的调节作用。

  主配微协同的新型电网:构建安全可靠、绿色低碳、坚强韧性、智能灵活的新型电网,增强配电网综合承载能力,支撑9亿千瓦分布式新能源接入及安全稳定运行。

  三、经济高效可持续,降低全社会用电成本

  优化电源与调节资源配置:合理安排各类电源、电网和调节资源建设规模,优化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技术路线和空间布局,努力降低电力系统转型成本和全社会用电成本。

  虚拟电厂与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到2030年虚拟电厂最大调节能力超过5000万千瓦,“十五五”时期新增新型储能约1.6亿千瓦,新型储能总装机规模达到3亿千瓦,以更经济的调节手段满足系统灵活性需求。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通过市场化机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让新能源产生的绿电被稳定、高效利用,引导全社会形成节能高效、绿色低碳的用电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