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属于公职监察对象,弄虚作假既属于行政执法违法,也属于公职人员违纪问题,分行政投诉、纪检监察、层级监督、司法救济几类渠道:
一、本级城管内部执法监督(首选行政投诉)
向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督查科室、机关纪委、行政执法监督岗举报,专门查处案卷造假、巡查台账造假、执法弄虚作假、伪造证据等执法问题。
- 线下:到城管局信访/督查窗口提交书面材料;
- 线上:当地城管局官网“执法监督、局长信箱”、官方公众号举报入口;
- 部分地区保留老城管热线12319,现已大多整合并入12345。
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便捷提交工单)
拨打12345,如实说明:哪个城管单位、哪位人员、何时何地、何种弄虚作假事实,提交照片、视频、文书等证据,平台生成督办工单派至城管部门核查并限期反馈结果。
提示:12345主要做转办督办;若属于公职人员严重违纪违法,建议同步走纪委监委渠道。
三、纪委监委(针对执法人员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
城管执法人员属于监察对象,伪造案卷、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可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 12388: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电话;官网:www.12388.gov.cn,可网页、小程序线上提交线索;
- 属地纪委监委、派驻城管局纪检监察组;可邮寄书面举报信。
四、上级行政机关监督
- 上级城管局:向市城管局举报区县城管弄虚作假,属于层级行政执法监督;
- 本级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司法局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可投诉行政执法造假、违法办案,可在当地司法局官网提交执法监督线索;
- 国务院互联网+监督平台(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本级、市级处理不满意时,可向上级监督平台提交问题线索。
五、法定救济途径(弄虚作假执法直接侵害你权益时)
- 行政复议:收到相关执法文书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城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审查该虚假执法行为合法性;
- 行政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执法行为违法;造成损失的可一并主张赔偿。
举报材料必备要素(提高受理查实概率)
- 涉事单位、执法人员姓名/编号、发生时间、地点;
- 弄虚作假具体事实:伪造巡查记录、编造案卷材料、篡改证据、虚假整改上报、虚构执法过程等;
- 证据:照片、视频、执法文书复印件、聊天记录、录音等;
- 实名建议留下联系电话;匿名也可受理,但不利于核查反馈。
注意:举报线索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诬告陷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