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柬埔寨今年新生效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及相关司法实践,在柬埔寨从事电诈活动最高可被判处终身监禁;近期备受关注的“12名中国人在西港中餐馆涉电诈被羁押”案件,嫌疑人依法面临最高20年有期徒刑。
一、柬埔寨涉电诈最高刑罚:从20年到终身监禁
普通电诈犯罪:依据2026年4月7日正式生效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组织或指挥诈骗中心的人员可处5至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约12.5万至25万美元;若形成网络化运作,刑期升至10至20年,罚金增至25万至50万美元。
涉及暴力或致人死亡:若电诈活动伴随暴力、酷刑、非法拘禁、人口贩运等情节,刑期加重至10至20年;若致人死亡,集团首脑将面临最高无期徒刑。
终身监禁已有判例:2026年5月,柬埔寨贡布省法院对6名中国籍男子作出判决,因犯谋杀罪(案情涉及电诈集团暴力虐待致人死亡)判处终身监禁,这是柬埔寨法律中的顶格刑罚。
二、“12名中国人西港中餐馆案”量刑解析
案件概览:2026年7月29日凌晨,西港宪兵突查一家名为“鱼头泡饭”的中餐馆,现场查获112部手机、22台笔记本电脑等作案设备,共带走15人,其中12名中国籍嫌疑人(含2名女性)被检方提控。
法律依据:检方以“有组织实施加重网络诈骗”及“组织和领导网络诈骗中心”两项罪名起诉;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罪名成立最高可判2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50万美元。
当前进展:西港初级法院调查法官已下令将12人全部羁押候审,案件仍在审理中。
三、中柬联合执法:全链条打击与高压震慑
专项清剿行动:柬埔寨当局仅2026年4月就逮捕了来自30个国家的5535名涉电诈人员,其中包括3391名中国公民。 2025年7月至2026年3月,已驱逐11000名涉诈外国人。
核心头目落网:2026年1月,重大跨境赌诈集团头目陈志(太子集团创始人)被从金边押解回国;6月,重要骨干刘忍也被移交中方。
中方司法延伸:中国公民在境外从事电诈活动回国后仍将受中国刑法追责。例如,有团伙成员因赴柬参与电诈被我国法院判处2年2个月至6年有期徒刑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