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排污乱象背后监管缺位的原因是什么?

2026-08-10 09:15 来源:时事新观察

  央视《财经调查》近期曝光了多起乡村排污乱象,从湖南娄底的污水处理站“白天治污、深夜偷排”,到河北衡水的养猪场私挖渗坑污染农田,这些案例集中暴露了乡村环保监管在“最后一公里”的层层失守,其根源并非单纯的技术或资金问题,而是一场由形式主义、部门壁垒和成本博弈共同导致的系统性监管缺位。

  一、监管沦为“猫鼠游戏”,形式主义是头号推手

  应付式执法成常态:部分基层监管部门将环保监管异化为“应付检查”的表演。例如湖南娄底冷水江市岩口村的污水处理站,白天设备正常运行,一旦到了深夜,就关闭处理设施,将未经处理的橙黄色矿井废水直接排入河道,水体硫酸盐浓度超标近5倍。

  “以函代管”流于形式:基层监管中存在“发函即履职”的懒政现象。在江苏徐州贾汪区,当地相关部门在发现水质超标问题后,仅以下发提醒函的方式履行告知义务,并未进行后续的跟踪督办,导致12公里的污染带长期存在,村民投诉多年无果。

  整改沦为“走过场”:在湖北十堰郧西县,养殖场排污问题被曝光后,当地仅对渗坑进行简单抽吸和覆土掩盖,并未清理深层的污泥粪水,导致清理过程中污染物反而流入旁边河道。这种“一阵风”式的治理模式,让污染问题极易反弹。

  二、多部门“九龙治水”,协同机制严重断裂

  权责边界模糊不清:乡村环境治理涉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但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存在交叉与空白。当问题出现时,容易产生“谁都能管、谁都不管”的推诿局面。

  缺乏常态化联合执法:多个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例如在江苏徐州贾汪区的羊蹄加工作坊排污事件中,生态环境部门发函后,属地政府未有效落实整改,市场监管部门也未及时查处其超范围经营行为。各部门各自为战,形成了多重监管漏洞,让违法排污行为有了可乘之机。

  联动机制存在闭环漏洞:部门与镇村之间的联动机制不健全。乡镇对代处置的意愿较弱,导致治理闭环出现缺口,污染问题极易在监管缝隙中反弹回潮。

  

  三、违法成本低与公共服务缺位,纵容了“劣币驱逐良币”

  违法成本远低于收益:农村地区的“散乱污”企业规模小、分布散,生产时间灵活,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现行法律法规对这类小型非法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有限,其违法所得远高于违法成本,导致企业屡禁不止。这种“重建设、轻管护”的逻辑,让部分企业宁愿冒险偷排,也不愿承担合规的治污成本。

  环保设施沦为“摆设”:部分农村地区耗费巨资建设的环保基础设施,因缺乏运维经费或设计缺陷而长期闲置。例如吉林四平市双辽市建成的多座农村污水处理站,因未配套建设收集管网,导致设施长期“晒太阳”。在湖南吉首,一座原本用于净化山体淋溶重金属的山水净化站,不仅处理能力不足,甚至直接将产生的淤泥排入河道,导致“河道鱼虾都死了”。

  资源化利用体系不完善:多数镇村缺乏粪污收储、转运和还田的资源化利用体系,粪污消纳渠道不畅。养殖户面临“处置无路”的困境,最终只能选择随意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