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延续70余年的“检察共和国”时代正式落幕——2026年8月4日,总统李在明主持召开国务会议,审议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全面取消检察机关直接侦查和补充侦查权限,拥有78年历史的检察厅将于10月2日起被撤销。
一、改革落定:检方侦查权被全面剥离
国会压倒性通过:7月31日,韩国国会以175票赞成、2票反对、1票弃权的绝对优势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总统不否决:8月4日,李在明主持国务会议审议通过该修正案,并决定不行使总统否决权,修正案随即完全生效
职能拆分:原检察厅撤销后,新设“公诉厅”承接起诉职能,隶属法务部;另设“重大犯罪调查厅”隶属行政安全部,负责重大案件侦查,刑事案件原则上由警方、重大犯罪调查厅和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负责
二、权力重塑:从“查诉一体”到“侦诉分离”
旧体制终结:1954年《刑事诉讼法》赋予检方侦查权,检察官可自行发现案件、直接侦查、讯问嫌疑人、收集证据,形成“政权有限、检察官权力无限”的特殊格局
新职能定位:检察官今后仅负责提起和维持公诉,需补充证据时只能要求警方调查取证,最长期限两个月
制度变革意义:这一调整标志韩国刑事司法体系向“侦查与起诉分离”转型,检方不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三、改革余波:各方反响与落地挑战
执政党欢迎:共同民主党认为这是完成“检察改革”的重要一步
在野党反对:国民力量党批评此为“倒退式改革”,认为警方权力膨胀可能导致案件积压、受害者救济渠道缺失
检方人员转型:8月初,重大犯罪调查厅全国巡回招聘,1000多名应征者中仅约110人为检察官,部分检察官对新岗位薪资待遇持保留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