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的研学游新规具体有哪些要求?

2026-08-10 09:06 来源:浮世尘间栈

  2026年7月,山东省教育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高质量开展的若干措施》,针对研学实践与市场化研学旅游概念混淆、“游而不学”、收费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硬性规定,核心是将研学实践正式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并明确课程分层、收费透明、安全闭环等具体要求。

  一、教学融入与课程分层

  纳入教学计划:新规明确将研学实践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原则上每学年集体研学2次,单次时长约3天,义务教育阶段聚焦4—8年级,高中阶段聚焦1—2年级,支持利用春秋假期开展研学周。

  分层课程设计:小学侧重乡土乡情,初中侧重县情市情,高中侧重省情国情;研学课程必须配备学习任务清单,严禁走马观花式打卡观光。

  严禁补课与形式化:明确禁止借研学名义变相补课,杜绝研学活动形式化、功利化,确保研学回归教育本源。

  二、收费透明与公益普惠

  成本补偿原则:坚持公益普惠,仅收取交通、食宿、门票等基础成本,严禁额外加收服务费,所有收费标准提前公示,活动结束5日内公开收支明细。

  费用减免与教职工保障:落实困难学生费用减免政策,教职工相关支出由学校公用经费承担,不得分摊给家长。

  第三方机构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需公开招标,遴选资质齐全、安全规范、信誉优良的研学机构,严禁高价营利研学团。

  三、安全闭环与自愿原则

  全程安全管控:学校需制定详细活动方案与安全预案,实行行前风险排查、行中教师全程跟班、行后复盘整改;硬性要求投保校方责任险和师生意外险,严禁组织高风险活动。

  严格执行自愿参与:不得强制学生参加研学,不参与的学生学校需妥善安排校内替代学习实践,保障教育公平。

  备案与品牌建设:学校组织研学需向教育部门备案,依托“好客山东·见识齐鲁”品牌,引导研学走向规范、特色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