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停班停课期间,企业不执行怎么办?

2026-08-10 11:46 来源:浮世众生窗

  上海市已明确要求根据预警及时果断采取“六停”措施,但在具体落地中,仍有部分企业未执行停工或居家办公安排,员工可依据《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等法规主张权益,确保自身安全不受损害。

  一、官方要求与法律依据

  市长明确指令:2026年8月9日上午,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龚正在台风防御调度会上要求,根据预警信息及时果断采取停课、停工、停运、停航、停园、停业“六停”措施,目标是“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

  法规支撑:2026年3月起施行的新版《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规定,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时,除政府机关和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单位外,其他用人单位可采取临时停工、停业等措施;对因灾害性天气误工的工作人员,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

  二、员工权益保障清单

  误工不得处罚:因台风影响造成职工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用法定假日、休息日作补偿,不得以此理由对误工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

  安全至上原则:当公共交通(如地铁部分线路停运、限速运行)已中断或存在明显通勤风险时,员工有权优先保障人身安全,向企业说明情况后延迟到岗或申请居家办公。

  居家办公安排:部分企业已主动响应要求,通知员工居家办公或临时停工;但仍有大量网友反映公司未发布任何通知,甚至强令冒雨到岗。

  三、企业不执行时的应对建议

  保留证据,主动沟通:首先查看所在区是否已发布符合“六停”条件的红色预警信号,据此向用人单位提出停工或居家办公申请;保留通勤受阻(如地铁停运公告、道路积水照片)、企业强令出勤的通知等证据。

  寻求官方确认:如企业拒不执行,可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咨询所在区域当前预警等级及停工政策,获取官方口径作为与单位沟通的依据。

  后续维权路径:若企业因员工因灾无法到岗而强行以迟到、缺勤为由扣薪或处分,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据《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主张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