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去世后婆婆起诉媳妇做亲子鉴定,再审立案

2026-08-10 12:11 来源:浮世众生窗

  广西七旬老人陆芳明夫妇在儿子车祸去世后,发现儿媳行为反常,私下两次鉴定均显示孙子与已故儿子无血缘关系,但起诉儿媳要求确认“孙子非亲生”却在一审、二审接连败诉,目前该案再审申请已获立案。

  一、事件起因:儿媳反常行为引发血缘怀疑

  葬礼异常:2024年5月,陆晓东因交通事故去世,其妻黄某某提出需先给她抚恤金,才同意让8岁儿子小海参加火化仪式,且未按当地习俗让孩子为父亲捧骨灰盒、守灵,这引发了公婆的疑虑。

  家庭背景:陆晓东一家三口长期与父母同住,孩子自出生起主要由爷爷奶奶照料。儿子去世后,黄某某带走了小海并切断了与老人的联系。

  私下鉴定:家人剪取了小海的头发、指甲送检,鉴定报告显示陆芳明夫妇与孩子不存在生物学祖孙关系。随后,陆家又申请调取交警部门保存的陆晓东抢救时的血液样本,另一家机构同样排除了陆晓东是小海的生物学父亲。

  二、法院判决:因诉权与程序问题驳回诉求

  诉权主体不适格:法院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只有孩子的父、母或成年子女才有权提起亲子关系确认或否认之诉,祖父母并非法定适格主体。

  鉴定程序存瑕疵:陆家自行委托的鉴定,在未成年人监护人(孩子母亲)未到场确认的情况下进行,违反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规定,法院不予采信。

  保护未成年人优先:法院认为,孩子出生于陆晓东与黄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医学证明、户籍登记均记载陆晓东为父亲,法律上已形成合法有效的父子关系。推翻这一关系必须遵循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三、当前进展:再审已立案,法理与情理仍冲突

  再审申请已立案:陆芳明夫妇的再审申请已获得法院立案,案件进入再审程序。

  老人诉求:家属表示,老人坚持再审并非为了赔偿,而是希望查明真相,给已经去世的儿子一个交代。如果孩子确实不是陆家的,他们甚至可以放弃钱款追讨,只要求对方赔礼道歉。

  法律困境:由于父亲已去世,唯一法定监护人又拒绝配合鉴定,案件陷入僵局。法律优先保护已形成的家庭身份关系和未成年人利益,而非绝对的血缘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