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贾冰的私人饭局是否受隐私权保护?

2026-08-10 12:14 来源:艺场回望

  一、法律依据:私人饭局受隐私权保护

  法律界定:依据《民法典》第1032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饭店包间虽非住宅,但在封闭、非公开、仅限熟人的场景下,仍属于受保护的私密活动范畴。

  侵权行为三连击:律师周兆成分析称,密闭包间属于私密空间,熟人偷拍同样侵害隐私权;偷拍后截取片段、配引导性文案传播,还侵害肖像权和名誉权;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偷拍、散布他人隐私最高可处十日拘留并罚款。

  维权实操路径:遭遇熟人偷拍传播,可第一时间录屏、区块链存证固定证据;向平台提交侵权投诉要求下架;报警要求公安机关介入;民事上可起诉主张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二、公众人物的隐私边界:不是“特权”而是基本人格权

  律师李振武的核心观点:一个人选择做艺人,不代表自愿放弃作为人的所有权利。公众人物让渡的是工作知情权,而非私人生活的一切边界。舞台上的表演可以评价,作品可以批评,但私人饭局里的放松状态,不属于“公众有权知道”的范畴。

  “下班权”的追问:李振武律师指出,艺人面临“何时才算下班”的困境——舞台、镜头、综艺、红毯都是工作,如果关起门跟老战友喝顿酒也算工作,那就永远没有下班的时候。这不是艺人想要的特权,而是作为人最基本的隐私权需求。

  舆论共识转向:此次事件中,上万条评论的矛头罕见地一致指向偷拍者,舆论共识清晰——对偷拍说“不”,就是在守护每一个人关起门来喘口气的权利。

  三、事件警示意义:信任不可被流量践踏

  熟人背刺更需警惕:律师周兆成特别指出,朋友聚会、私下聊天被偷偷录下博流量,这种行为于法律属于侵权,于社交属于背信。即便是熟人之间也不能逾越这条红线。

  社交底线的系统性消解:今天有人偷拍贾冰,明天就有人偷录你的述职抱怨,后天相亲桌上的私密对话就能变成流量素材。法律划定了红线,但最根本的防线在每个人的心里。

  留给所有人的提醒:私密聚会拍摄务必征得在场当事人同意,更不能剪辑片段随意发布。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义务,也是人际交往最基础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