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在台风“白海豚”影响期间已明确发布规定:因极端天气造成员工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以迟到、缺勤为由扣减工资或解除劳动关系,这意味着员工有权基于安全保障拒绝涉水冒险通勤。
一、法规依据:上海“四不得”明确保护员工权益
误工不得扣薪:根据上海市政府发布的《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因台风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造成职工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
不得强制补班:企业不得用法定假日、休息日作补偿,更不得以此理由对误工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性质:该规定基于劳动法中不可抗力的原则——因自然灾害导致公共交通停运、道路积水,无法到岗的责任不在劳动者,企业若因此处罚员工,本质上是违规转嫁极端天气的系统性风险。
二、现实困境:政策倡议与执行落差的“最后一公里”
企业自主决定权:上海出台的“鼓励居家办公”及“四不得”属于柔性倡议,并非强制停工令,最终是否安排居家由各企业自行决定。
“等通知”的尴尬:大量中小企业在工作群内保持沉默或仅发一句“注意安全”,导致员工陷入两难——出门通勤面临危险,居家又担心被记旷工。
通勤风险客观存在:台风期间上海多条地铁线路全线或部分停运,高速限速,部分路段积水严重,公共交通显著受限,通勤耗时长、风险高。

三、维权路径:员工可以依法拒绝强令冒险作业
拒绝权明确:若企业强制要求到岗且通勤路线明显危及人身安全,员工有权拒绝,这属于拒绝强令冒险作业的合法权利。
保留证据:如遇不公待遇,应保留交通停运公告、道路封闭通知、企业沟通记录(聊天截图、邮件等),作为后续维权的凭证。
投诉渠道: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广东等地已明确未按规定停工的用人单位可被罚款,上海等地工会也已发出提示函强化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