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的气象红色预警误工处理政策明确“四不得”,但保障城市运行的特殊岗位仍需坚守岗位,这一规定在近期台风“白海豚”影响期间引发广泛关注。
一、政策红线:红色预警下的“四不得”与例外岗位
根据上海《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当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四类红色预警时,职工因极端天气造成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或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用法定假日休息日补偿、不得以此为由处分或解雇。但政策明确除外对象:政府机关和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必须正常运转,其余用人单位方可采取临时停产、停工、停业等措施。
二、必须到岗的三类特殊岗位
根据政策界定与城市运行实际需求,红色预警下仍需上班的岗位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政府及公共服务部门:各级党政机关、公安、消防、应急管理部门等,承担指挥调度、抢险救援、社会秩序维护等职责。有公务员用户反映,该类岗位不受劳动法调整,需按公务员法执行,不能随意居家。
城市生命线保障单位:包括水务、电力、燃气、通信、交通(地铁、公交、轮渡)、医疗、环卫等。例如,台风期间上海出动4200多名电力抢修人员、1438辆抢修车24小时待命;地铁全线停运或限速后,仍需运营保障人员维护安全;外卖骑手等户外工作者在平台“红色风险”预警时需立即终止露天作业。
无法停工的生产服务企业:涉及连续工艺流程的工厂、商超、医疗机构、线下服务等岗位,因业务特性无法“一刀切”停工。这类岗位由用人单位在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中明确必须到岗的人员范围。
三、政策落地中的现实温差
尽管制度设计清晰,但执行层面存在明显落差:
倡议与强制的矛盾:官方“鼓励居家办公”属于指导性建议,并非强制停工令。许多企业群聊保持沉默,员工陷入“等通知”困境,不敢擅自居家又怕冒险通勤。
不同性质企业差异大:互联网、外企多迅速响应居家办公,私营中小企业往往要求照常到岗。部分公务员系统也需全员到岗,不受居家倡议覆盖。
劳动者维权渠道明确:若企业违反规定扣薪或处分,员工可拨打12333劳动保障热线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违法解除合同。同时保存预警截图、地铁停运公告、沟通记录等证据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