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等地已明确规定,在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暴雨等红色预警后,员工因天气原因无法按时到岗,用人单位不得扣除工资或按旷工处理。
一、适用条件与核心“四不得”红线
触发条件:该规则仅适用于气象部门正式发布的四类红色预警: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普通的雨雪天气或较低级别的预警(如蓝色、黄色)不在此列。
核心保护:根据上海市2024年修订的《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一旦红色预警生效,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四不得”底线:
不得将职工因红色预警造成的误工记为迟到或缺勤
不得扣减该时段的工资与福利
不得强制要求用法定假日或休息日进行补偿
不得以此为理由对职工进行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
二、政策边界:并非强制停工,但需保障安全
执行弹性:规定强调“可采取临时停产、停工、停业等措施”,而非“必须停工”。因此,居家办公目前属于政府倡议,最终决定权在于企业。
岗位区分:该政策主要针对普通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和直接保障城市运行(如供水、供电、医疗、抢险)的特殊岗位仍需正常在岗,不属于豁免范围。
合法拒险权:若企业强制要求员工到岗,而通勤路上存在明显安全风险,员工有权拒绝强令冒险作业,企业不得因此处罚员工。
三、落地现状与员工维权指引
执行温差:政策在实际落地中出现了“温差”。部分大型企业能及时响应并安排居家办公,但也有不少中小微企业政策空白,或是保持沉默,导致员工在人身安全与考勤考核之间陷入两难。
维权路径:
留存证据:第一时间截图保存官方发布的红色预警信号、地铁停运或高速封闭等交通公告,作为“不可抗力”的证明。
及时沟通:主动向所在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报备情况,保留沟通记录(如聊天截图或通话录音)。
投诉渠道:若企业强行扣薪或处分,劳动者可拨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进行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