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0日,上海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联合发布应急指引,鼓励具备线上办公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安排员工居家办公、弹性错峰上班,并明确员工因极端天气无法到岗时的劳动权益保护要求。本次通告属于临时应急措施,相关安排随天气影响消退同步解除。
一、通告核心要点
- 出行与办公倡议:建议市民减少外出、非必要不外出;具备线上办公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全面鼓励安排员工居家办公、弹性错峰上班,遵循“能居则居、需办尽办”原则。
- 岗位适用范围:互联网、财务、设计、文案、行政、研发等线上可完成岗位可居家;医疗、商超、环卫、电力燃气、生产制造、公安交通等城市保运行岗位不强制居家。
- 时效说明:本次为极端天气下的临时应急措施,并非长期常态化政策;应急措施随影响消退同步解除。
二、员工权益保障:“四不得”硬性规定
因极端天气和交通停运导致员工无法到岗、误工迟到,用人单位必须遵守:
- 不得记作迟到、缺勤;
- 不得扣减工资、绩效、福利;
- 不得强制用年假、休息日调休抵扣;
- 不得以此处罚、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三、与以往特殊时期居家办公要求的区别
- 2026年8月10日应急通告(现行有效):全市统一临时倡议,搭配劳动权益强制保护条款,所有企业适用。
- 2022年3月特殊时期通告(已失效):曾要求机关、企业除保运转人员外全部居家办公或封闭生产;仅为特殊管控政策,当前已废止,无常态化强制居家要求。
四、常态化长期灵活办公政策(非强制)
- 极端天气通用规则:按照上海《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发布极端天气红色预警时,非保运行企业可自主停工居家,误工不追责。
- 生育友好弹性办公试点:鼓励有12周岁以下子女的职工,由企业协商实行居家、远程、弹性上下班,属企业自愿政策,无强制要求。
五、补充提示
- 本次为指导性鼓励,并非强制停工;生产、民生保障类单位可正常线下运营。
- 若企业违反“四不得”克扣工资、处分员工,员工可向上海人社局、劳动仲裁维权。
- 实时动态可关注官方账号「上海发布」获取最新政策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