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睡车里被收150元住宿费”事件出现重大舆论反转:涉事酒店出示监控,称该费用实为十余人在院内搭天幕、做饭、洗衣的综合场地使用费,且发票备注系游客主动要求开具。
一、核心事件经过:从投诉到反转
游客初始投诉:7月27日,重庆游客王先生一行入住伊美臻选酒店,因只剩一间大床房,同行两位女士在车内过夜两晚,离店时被收取150元“车上住宿费”。王先生质疑“车是自己的,油是自己的,停车费也交了,怎么睡自己车里还要收钱”。
酒店首次回应:酒店负责人马女士最初道歉,称开业不足一年、管理失误,经监管部门介入后全额退费并额外补偿王先生1000元。
舆论反转:8月6日起,酒店放出监控称,王先生一行实际有3辆车、十余人在院内搭天幕、生火做饭、使用员工电饭煲、占用洗衣房洗大量衣物。酒店称150元是双方协商的停车、水电、厨具使用等综合费用,并非单纯“车上过夜费”。
二、涉事双方说法与关键争议
酒店方说法:发票备注“车上住宿费”是按王先生要求开具,对方扬言不开就报警;酒店曾提出免收150元,但被拒绝。王先生还提出了开除两名前台员工、每人罚款500元并将1000元转给自己的要求,酒店照办。
游客方回应:王先生承认同行人员确实在酒店院内搭建天幕、使用洗衣房和电饭锅,称自己“没有额外诉求,钱款也全部收到,只希望风波尽快平息”。
官方介入:伊犁州文旅部门证实网传信息存在“很多不实言论”;周边酒店同行表示周边有免费露营地可供选择,“他们想白嫖还抹黑伊犁”;当地市监和公安已介入调查。
三、事件背后的多维启示
酒店管理短板:酒店收费项目未明码标价,自创“车上住宿费”名目,直接违反《价格法》中“不得收取任何没有标明的费用”的规定。监管认定收费不合理,正是基于程序违规,而非否认游客确实使用了场地设施。
游客维权边界:完整事实披露后,舆论从“酒店宰客”转向质疑“游客做局”——主动付费并指定发票名目、收取补偿后仍发布删减版视频,已超出普通维权范畴。
双向共建互信:旅游消费中,商家需提前告知规则、规范收费;游客同样应尊重商家权益、如实反映情况。彼此守住本分,才能让“诗和远方”不被“一笔糊涂账”玷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