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进入法治化、便民化的快车道,随着《福建省社会信用条例》即将于2026年9月16日正式施行,以及新一轮三年行动方案的落地,一系列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享便利”的具体应用正逐步铺开,覆盖从企业经营到个人生活的多个场景。

一、法治护航:信用建设迈入新阶段
《条例》正式施行:2026年9月16日起,《福建省社会信用条例》将正式生效,标志着“诚信福建”建设从政策引导迈入法治化新阶段,为各项便民应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未来三年行动方案:福建省印发《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明确2028年底前实现个人守信激励应用场景跨城市互认,为全省信用应用的统一与互通设定了明确时间表。
二、企业办事:专项信用报告替代“一摞证明”
告别多头跑腿:过去企业在上市融资、招标投标、申请优惠政策时,需跑多个部门开具无违法记录证明。福建省于2024年起实行以一份专项信用报告替代上述所有证明,覆盖37个领域。
全程网办零费用:企业只需登录“信用中国(福建)”网站,选择相应时段和领域,即可免费查询、下载自身专项信用报告,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个人生活:信用分正向激励加速落地
信用分应用扩容:鼓励拓展“茉莉分”(福州)、“白鹭分”(厦门)等自然人信用分在公共服务、交通出行、医疗教育等领域的正向激励场景,让守信者在日常消费、租赁、信贷等方面享受切实便利。
跨市互认攻坚:根据三年行动方案,到2028年底,上述个人守信激励应用场景将实现福建省内跨城市互认,打破地域壁垒,真正实现“信用一张网,全省都受益”。
重点职业人群覆盖:2027年底前,法律、金融、医疗、教育、家政等10个重点领域将完成职业人群信用档案建设,为行业服务质量和诚信水平提供量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