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冰被偷拍的饭局视频为何不构成犯罪?

2026-08-10 16:22 来源:星踪探寻

  贾冰在成都封闭包间与老战友私人聚餐时,被同桌熟人偷拍并掐头去尾发到网上,但律师和舆论一致认为,贾冰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密闭包间属于受法律保护的私密空间,其酒后几句粗话既未违法也未损害公共利益。

  一、核心法律定性:私密空间与合法行为

  封闭包间是私密空间: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饭店包间虽非住宅,但在封闭、非公开、仅限熟人的场景下,仍属于受保护的私密活动范畴。

  贾冰言行不构成违法:其酒后与战友视频通话时说的几句粗话,是私人场合的随性表达,既没有违法乱纪,也没有价值观偏差或对任何群体的冒犯。 律师李振武指出:“饭局上的放松状态,不属于‘公众有权知道’的范畴。”

  二、与“犯罪”的关键区别:未触碰法律红线

  无主观恶意与损害后果:贾冰的发言对象是多年战友,无公然侮辱他人的故意。偷拍者掐头去尾剪辑后才形成争议,脱离了完整语境。

  法律定性清晰: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武明确表示,公众人物让渡的是工作知情权,而非私人生活的一切边界。贾冰的私人饭局言行,不属于“公众有权知道”的内容。 与以往饭局风波(如主持人事件)不同,贾冰的言论不涉及政策原则性错误或人身攻击,因此性质截然不同。

  

  三、舆论与法律共识:偷拍者才是侵权方

  法律三连侵权:北京周兆成律师解读,偷拍者同时侵害了贾冰的隐私权(偷录私密活动)、肖像权(未经许可使用)和名誉权(断章取义降低社会评价)。

  可追究行政责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偷窥、偷拍、散布他人隐私,可处拘留或罚款,贾冰若报警,公安机关可依法处置。

  网友与媒体强烈谴责:多数舆论没有指责贾冰,而是批评偷拍者“把兄弟放网上”的背信行为,就连著名评论员都表示“贾冰这顿饭,法律都站在他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