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质疑医院审查不严,法律上医院是否需担责?

2026-08-10 16:24 来源:银幕人物速写

  近日,“婚外胚胎案”涉事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更新了其生殖医学中心的建档告示牌,新增要求患者提供政务平台电子证照作为辅助核验,而患者朱女士对此质疑医院审查不严,那么从法律上看,医院到底是否需要担责?

  一、医院审查标准:形式审查合法但存漏洞

  法规要求: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医院在开展辅助生殖前须查验患者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但现行法规仅要求“形式审查” —— 核对证件外观完整、姓名与身份信息一致、无明显伪造痕迹 。

  技术壁垒:医疗系统并未与民政婚姻登记数据库联网,医院客观上无法实时核实证件真伪 。上海市卫健委在回应中认定在该案中“医院没有错”,因其按规定完成了证件查验流程 。

  现实漏洞:纸面审核在遭遇蓄意伪造时极易被突破 —— 丈夫使用伪造的结婚证,顺利通过了从建档到胚胎培育的全流程,暴露了“形式审查”面对专业造假时的无力 。

  二、法律担责:边界清晰,追诉难度大

  医院无直接过错:多位律师指出,按现行法律框架,医院完成了法定形式审查义务,在法律上不构成违规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慧敏表示,主管部门在个案中也通常以形式审查标准判断机构是否尽责 。

  注意义务可升级:但律师同时指出,在利害关系人(如朱女士)提出有明确依据的异议后,医院需从“形式审查”升级为“更高注意义务”,包括及时复查、暂停流程、上报监管 。朱女士曾持真实结婚证要求销毁胚胎,医院仅同意封存,这一阶段的处理存在争议空间 。

  追诉障碍:若追究医院民事赔偿责任,需证明医院存在明显过错且该过错与损害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在新规出台前,单纯“未查出假证”很难被认定为法律上的过错 。

  三、更新告示牌:制度的“小进步”与期待

  具体变化:2026年8月10日,记者实地探访发现,医院建档室门口的新告示牌补充要求:“并提供政务平台、随身(申)办等亮证”,作为身份与婚姻信息的辅助佐证 。

  当事人回应:朱女士评价此为“小进步”,但她更担忧的是 —— 如果没有国家统一的证件核验标准和核验渠道,各医院仍会各行其是,无法从根源解决问题 。

  行业意义:此案暴露了辅助生殖行业在身份核验上的系统性短板。医疗系统与民政婚姻数据库未联网、缺乏统一的证件真伪核查工具,成为违规操作的可乘之机 。制度的完善需要个案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