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航班可乐爆瓶致空乘受伤,乘客需要担责吗?

2026-08-10 16:52 来源:凡人故事簿

  8月8日,南航一架从大连起飞的航班在滑行时,因乘客开启可乐瓶发生爆喷,飞溅液体击中一名空乘眼部,导致航班折返,目前受伤空乘经检查已无大碍。

  一、事件事实与航司处置

  事发经过:2026年8月8日,南航大连起飞航班在滑行阶段,一名乘客开启随身可乐时发生爆瓶,飞溅液体击中空乘眼部,该空乘随即捂眼坐地呼喊。其他乘务员迅速将其扶起就座并广播寻医,飞机随后折返停机位。

  航司回应:南航官方回应称,经检查受伤乘务员无大碍,公司已做好员工关怀;该航班最终延误42分钟,南航将延误原因定性为“旅客原因”。

  二、乘客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

  民事侵权角度: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若乘客开启可乐的方式(如剧烈摇晃后开盖)存在明显过失,且该行为与空乘受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乘客需对空乘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违约角度:依据《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旅客在航空器上不得有危及飞行安全和扰乱秩序的行为。本次可乐爆瓶导致航班折返、延误42分钟,已对航班正常运行造成实质影响,乘客可能需对航司的额外运营成本(如燃油消耗、机组调配)及其他旅客的延误损失承担一定责任。

  实务判断要点:最终责任认定需结合当时机舱气压环境(滑行阶段气压变化已使碳酸饮料更易喷溅)、乘客是否经乘务员提醒仍违规操作等具体细节。若乘客仅因不知晓气压常识而正常开盖,法律上可能仅承担次要责任甚至免责。

  三、公共安全提示与行业服务优化

  碳酸饮料机舱操作规范:机舱低气压环境下,碳酸饮料中二氧化碳溶解度下降,加之旅途颠簸,开盖时极易猛烈喷溅。建议乘客在机上开启碳酸饮料前先静置1-2分钟,缓慢拧盖泄压,瓶口务必避开面部及他人。

  航空公司服务优化方向:此事件后,多家航司已在登机后起飞前加强广播提醒“请勿在滑行阶段开启碳酸饮料”。从长远看,可考虑在安检环节对碳酸饮料等易喷溅饮品作口头风险提示,或在机上供应环节由乘务员代开易拉罐以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