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该案,从三个维度来看杀害母子二人的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的量刑倾向。
一、犯罪情节极其严重
危害后果:造成两名被害人(包括一名未成年人)死亡,后果极其严重,符合“罪行极其严重”的死刑适用条件。刘某案中,法院一、二审均判处死刑,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终执行。
犯罪动机与手段:刘某因工程款纠纷迁怒无辜,入室盗窃败露后行凶杀人。此类因经济纠纷迁怒家人、侵害无辜者的行为,性质恶劣,不具任何法定从轻情节。

二、司法审判的完整流程
一审与二审:2024年12月,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某死刑;刘某上诉后,2025年9月北京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死刑复核与执行:202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同年7月9日刘某被执行死刑。该案历时近2年走完全部法律程序,体现了对死刑案件的审慎态度。

三、同类案件的量刑参考
故意杀人罪的基本刑:根据刑法,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实践中,一旦涉及两人死亡,尤其是包含未成年人,且无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情节的,死刑立即执行是主流判决。
“杀伤对等”与宽严相济:即便同为杀害母子,判决亦案案不同。如王鹏故意杀人案(发生于2003年),因属婚姻家庭内部矛盾引发,法院综合考量后判处无期徒刑。这表明量刑时也会严格区分:针对不特定社会公众的恶性犯罪,与发生在特定关系中的案件,尺度存在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