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胚胎案”持续发酵后,涉事医院已更新建档告示牌,明确要求提供结婚证原件并承诺真实,但辅助生殖的证件核验流程目前仍停留在人工肉眼比对阶段,医疗系统与民政婚姻登记数据库之间并未实现联网。
一、医院现场:告示牌更新但核验仍是“形式审查”
告示内容升级:记者实地走访涉事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发现在建档室门口已张贴新提示,明确要求“需备齐结婚证、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并要求患者承诺证件真实有效。
核验方式未变:但医院并未说明如何核验证件真伪,医疗系统目前仍未与民政婚姻登记数据库联网,仅靠工作人员肉眼比对证件外观、姓名与身份证是否一致。律师指出,这种“形式审查”在现行法规下并未违规,但显然不够严谨。
二、制度断裂:实体规定与执行落地存在明显脱节
纸面规定严格:按2003年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医疗机构开展辅助生殖前必须预先认真查验就诊夫妇的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并保留复印件备案。
执行标准不一:该案中,丈夫持伪造结婚证顺利走完从建档到胚胎培育的全流程。朱女士暗访发现,不同医院审核标准差异巨大——有的医院会核对支付宝婚姻状态信息或要求开具民政证明,有的仅简单复印便放行,甚至存在“先做后补”的违规操作。
技术条件已具备却未推行:目前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已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实时出示并在线核验,但现行规范对结婚证的查验方式仍停留在实体证件层面。
三、案件推动:从“个案漏洞”到“制度完善”的契机
卫健委回应存争议:上海市卫健委曾表示医院“没有错”,引发公众对监管标准的质疑。朱女士直言,若卫健委的回复被全国医院参照,将加剧监管乱象,合法配偶权益无从保障。
专家呼吁联网核验:多位法律人士指出,医疗系统接入民政婚姻登记数据库在技术上并非难题,关键在于何时从“形式审查”升级为“实质核验”。
更高注意义务待明确:律师强调,当利害关系人提出有明确依据的异议后,医疗机构的注意义务应升级为“及时复查、暂停流程、上报监管”等更高标准,具体标准有待案件判决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