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守护关键栖息地,划定核心保护区
建立自然保护区:在珠江口、厦门、湛江等中华白海豚主要分布海域设立自然保护区,严格控制航道、码头建设等人类活动,减少对其觅食、繁殖场所的侵占。
修复海洋生态:通过投放人工鱼礁、恢复红树林和珊瑚礁,提升海域生物多样性,保障白海豚的食物来源(如鱼类、头足类),并减少水体污染对它们健康的威胁。
二、降低人为致命威胁,规范涉海活动
调控船舶交通:在核心保护区实施限速、航道绕行或季节性禁航,避免高速螺旋桨击伤海豚或干扰声呐导航。例如,厦门港已针对白海豚出没区域设置减速警示区。
严控渔业兼捕:推广使用海豚友好型渔具(如逃逸装置)、划定禁渔期,并建立误捕救助网络,确保被渔网缠住的白海豚能及时获救放归自然。
三、强化法治保障与公众参与
完善法律法规:将中华白海豚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地方条例,严惩非法捕捞、贩卖或伤害行为,同时推动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中增加白海豚专项评估。
鼓励公民科学:推广手机APP“海豚守望”供公众上报发现记录,举办白海豚科普进校园、净滩志愿活动,形成“人人都是保护者”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