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周深8月9日贵阳演唱会期间被台下激光笔照射的争议,主办方“北京时代立方文化”已正式回应,称经现场排查与事后核查,均未发现激光笔使用痕迹,但已承诺加强后续安保巡查。
一、主办方官方回应:现场排查无异常,后续将加强安保
核查结论:8月10日,主办方回应称,8月9日晚演唱会进行期间,在收到相关情况反馈后已第一时间联合现场安保对相关区域进行巡视和排查,现场未发现激光笔使用情况。事后对网传视频、照片逐一核查研判,也未发现激光笔照射情况。
光点来源解释:主办方表示,网传画面中的部分光点与现场灯光、服装及妆造反光等有关,观众席出现的部分光点则来自观众自带发光物、拍摄设备辅助灯等弱光源,相关画面中未发现具有明显激光束特征的光线。
安保升级承诺:主办方明确表示,演职人员及观众安全始终是现场工作的重中之重,后续将持续加强现场巡查和安全保障。如发现任何影响演出及人员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二、粉丝与现场观众的多方反馈
人员聚集与证据:8月9日晚,多名网友发布图文称,周深在贵阳奥体中心演唱时,内场A2区及看台有多人使用高功率激光笔多次照射其面部,光束数次逼近眼角膜位置。有粉丝称已拍摄到清晰照射画面并锁定涉事者座位信息。
对安保的质疑:大量粉丝质疑安检存在明显疏漏,认为激光笔属于明令禁止携带物品,却能通过安检带入内场和看台多个区域,反映出安检环节对激光笔的警惕性不足。还有粉丝指出,现场安保未能及时制止照射行为,直到有观众举报后才介入处理。
艺人的回应:8月9日晚,周深在个人微博评论区回复粉丝称“大家自己照顾好自己哦!放心我一切都好的~”,安抚了公众的担忧情绪。


三、法律与行业视角下的安保责任与风险
法律追责路径:律师指出,用激光笔故意照射他人眼睛,即使未造成可见伤害,也已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行政违法行为,可处拘留和罚款;若造成轻伤及以上后果,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面临刑事追责。
安检技术能力:律师分析认为,从技术层面看,常规安检设备(如X光机)对激光笔具备检测能力,但部分小型激光笔隐蔽性强、容易被混入随身物品,且当前演唱会安检重点多放在打火机、饮料等常见禁带物品上,对激光笔的专项查缉不够严格。
行业整改方向:多领域专家与粉丝均呼吁,应将激光笔列入安检必查项目,升级探测设备,加强场内巡逻密度,并对肇事者依法严惩、纳入购票黑名单,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