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712天无罪释放仅赔41万,企业损失谁来担?

2026-08-10 18:18 来源:万象广角看台

  河南企业家王飞夫妇被羁押712天后无罪释放,最终只拿到约41万元国家赔偿,而他们名下的企业早已倒闭,反背上3000多万元债务,这一巨大落差成为近期舆论焦点。

  一、国家赔偿算清了哪些钱

  人身自由赔偿金:按照每日赔偿标准计算,王飞被羁押485天、刘素敏被羁押227天,合计获赔约33.7万元。现行2026年标准为每日495.94元,比上年有所上调。

  精神损害抚慰金:综合考虑羁押时长和影响,两人共获赔约7.2万元。

  两项合计约41万元,完全符合现行《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计算方式。

  二、为何不赔企业倒闭和经营损失

  法律只赔“直接损失”:现行《国家赔偿法》明确,财产损失赔偿范围限于财产本身的直接减损,如查封物品灭失、变卖价格过低等。

  企业经营亏损被划为“间接损失”:订单违约、客户流失、预期收益、停产损失等,均不属于法定赔偿范围。本案中检方明确回应“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该损失是直接损失”。

  立法初衷是防止赔偿范围无限扩大,避免因因果关系难以精确切割而引发财政负担争议。

  三、法律与实践之间的现实落差

  企业高度依赖实际控制人:中小民营企业往往是“人在企在,人不在企停”。账户冻结、法定代表人缺位,导致3000多头生猪死亡、加工厂停工、订单全部违约。

  程序合规与结果失衡:羁押712天、两次补充侦查、四次开庭后最终因“证据不足”撤诉,但企业已无法挽回。国政法大学教授陈碧指出,这种制度设计在小微企业场景下“容易演变成灭顶之灾”。

  核心争议:当错误羁押与企业倒闭之间存在高度因果关联时,现行赔偿制度能否覆盖“必然实现的利益”损失,已成为改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