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核心事实:羁押712天无罪释放
人物与背景:王飞、刘素敏夫妇是河南新蔡县的农业企业家,经营农业科技公司、养殖场和合作社,年产值超6000万元,王飞是市劳动模范,刘素敏是省养殖能手。
案发与结果:2023年1月,二人因涉嫌虚报冷库建设成本骗取100万元补贴被刑拘。案件历经两次补充侦查、四次庭审后,检察院于2024年5月撤回起诉,6月作出不起诉决定。王飞被羁押485天,刘素敏被羁押227天,合计712天。
二、赔偿结果:41万国赔与3000万负债的巨大落差
赔偿金额:2025年10月,新蔡县检察院决定赔付王飞、刘素敏人身自由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约41万元。
被驳回的请求:二人提出的企业经营损失、被追缴的100万补贴款返还等诉求,均被以“不属于直接损失”为由驳回,后续复议也被维持。
企业崩盘:羁押期间,账户冻结、企业无人管理,3000多头猪死亡,加工厂停工原料变质,订单违约,最终负债超3000万元,所有资产变卖抵债。
三、争议焦点:国家赔偿为何不赔“经营损失”
法律依据: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国家赔偿仅覆盖“直接损失”,即人身自由受限的补偿和精神抚慰金。企业经营亏损、预期利润、客户流失等被判定为“间接损失”,不予赔偿。
制度困境:该案暴露了涉企案件中“人被抓、企即垮”的风险——对高度依赖创始人经营的中小企业而言,长期羁押几乎必然导致企业崩盘,而现行制度无法覆盖这种毁灭性后果。
社会讨论:案件引发公众对“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错位的反思——法律还了清白,却挽不回半生心血,41万杯水车薪,3000万债务压身,年近六旬的夫妇如今靠打零工度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