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太原龙潭公园发生数名男子公然捞起公园观赏大鱼后迅速离开的事件,公园已报警处理并明确表示将加强保安巡逻,全力杜绝此类私自捕鱼行为再次发生。
一、事件回应与现行管理措施
明确禁止与立即报警:龙潭公园工作人员确认,园内政策允许游客喂养和近距离观赏鱼类,但明确禁止钓鱼和私自捕捞。针对此次事件,公园已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
加强巡逻力度: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园已要求保安团队加密巡查频次,重点监控湖边等易发生私自捕鱼的区域。
界定资源属性:公园湖中的鱼类属于公共景观资源,并非无主之物。私自捞走不仅违反公园规定,也损害了全体游客的观赏权益。
二、人防与技防双管齐下,构建有效防线
增设警示标识与监控设施:建议公园在湖边显著位置增设“禁止捕捞、钓鱼”的醒目标识,明确违规后果;同时利用现有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画面巡查,或增设高清摄像头对重点水域实现全覆盖监控,便于及时发现和劝阻违规行为。
强化保安专项培训与应急响应:对保安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明确应对私自捕鱼等不文明行为的劝阻流程、沟通话术以及报警后的配合程序,确保发现后能快速、有效介入。
引入有奖举报机制:鼓励游客通过电话或小程序举报私自捕捞、垂钓等违规行为,对提供有效线索的游客给予小礼品或门票优惠,形成“全民监督”的氛围。
三、强化法规衔接与公众意识提升
加强与执法部门的联动:公园可与属地派出所、渔政等部门建立快速联动机制,对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私自捕鱼者,由公安机关或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形成有效震慑。
开展持续性科普宣传:利用公园的公告栏、广播、官方社交媒体等渠道,普及城市公园水域的生态功能和保护意义,强调鱼类作为共享景观资源的价值,提升公众的公德意识和契约精神。
借鉴其他公园的治理经验:可参考扬州瘦西湖、深圳湾公园等地的做法,将游客不文明行为纳入黑名单或拟定专门的游园守则,明确违规后果,从制度层面约束游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