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的李先生提前一个月退掉祥鹏航空的特价机票,却被扣了65%的票款,这一高额扣费比例在网络上引发了关于机票退改签规则是否合理的广泛讨论。
一、事件焦点:提前一个月退票扣65%是否合理
2026年8月10日,旅客李先生反映,他在“飞猪”平台购买了4张郑州往返西宁的机票,7月10日购票,7月22日因临时有事退票,发现被扣了65%的费用。 飞猪客服表示退票比例由航司决定,特价机票退票扣除比例较高;祥鹏航空则回应称,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特价机票提前14天退票收取购票金额65%的费用。
二、退票费的法律与商业逻辑
法律性质:退票费在法律上属于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585条,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商业考量:民航专家指出,退改收费是在没有为乘客提供出行服务的条件下的调整性收费,高额退改费已是航司的重要收入来源——2024年东航退票手续费收入超24亿元,占毛利四成。
合理性争议:提前一个月退票,航司有充足时间重新销售座位,实际损失较小,65%的扣费比例远超合理范围,有消费者质疑“退票费比机票本身还贵”。
三、行业现状对比与改进方向
东航率先改革:2026年8月6日起,东航实施新规,国内客票所有舱位提前14天退改免费,其他时段按阶梯收费。
其他航司仍按旧规:国航、南航、海航等主流航司仍仅对部分高舱位提供7天前免费退改,特价舱位手续费普遍较高。
消费者应对建议:购票时仔细阅读退改签规则;行程不确定时,优先选择退改灵活的票价选项或购买退改签保险;保留购票全流程截图,遇纠纷可向民航局投诉或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