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抓的123人,将依据《刑法》第253条之一面临刑事处罚,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者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核心法律依据与量刑档次
刑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从重处罚情形:对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法从重处罚。这意味着如果被抓人员中涉及公安、铁路、医疗等行业的“内鬼”,将面临更严厉的惩处。

二、“情节严重”的司法认定标准
认定维度:根据司法实践,认定“情节严重”主要从三方面考量:出售、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数量;违法所得的数额;引发的后果严重程度,如被他人用以实施犯罪造成人身伤害、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
实际案例参考:在近年判决中,有民警利用职务便利查询并出售4978条公民个人信息(含住宿信息570条),获利5万元,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不宜适用缓刑”;另有铁路行业“内鬼”出售演艺人员乘车信息,违法所得约1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三、附加处罚与民事追责
附加刑适用:除主刑外,法院通常会并处罚金,罚金数额从数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视违法所得和情节而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民事公益诉讼:在不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检察机关可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删除非法持有的个人信息,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这意味着被抓人员除了承担刑事责任,还可能面临额外的经济赔偿和名誉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