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核心事实与当前诉求
韦先生与妻子何女士2017年登记结婚,先后育有三个女儿(大女儿8岁,双胞胎2025年出生)。2026年4月,韦先生因刷到同类新闻起疑,先后四次私鉴均显示三女非亲生;女方不认私鉴结果,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于8月6日确认"无生物学亲子关系"。目前案件已由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受理,预计8月17日下午一审开庭。韦先生提出三项诉求:解除婚姻关系、返还八年欺诈性抚养产生的全部抚育开支、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约31.5万元。
二、起诉女方必须准备的四大类材料
- 材料类别
- 具体内容
- 说明
- 亲子关系证据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最核心);个人私鉴报告可作为线索证据司法鉴定须由有《司法鉴定许可证》的机构出具,采样时本人到场、身份核验、拍照录像
- 抚养费用凭证学费、医疗费、奶粉、生活费等转账记录、发票、合同、银行流水8年间支出需系统梳理,形成时间线与金额链;无票据可参照当地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申请法院酌情认定
- 身份与婚姻证明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明用于证明婚姻关系存续及抚养事实
- 过错行为证据女方出轨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转账记录、监控录像(如有);女方拒绝配合的沟通记录证明其主观隐瞒的欺诈故意,可强化精神损害赔偿主张
三、法律依据与关键提示
本案属于典型的欺诈性抚养,女方隐瞒子女非男方亲生致使男方在受骗下承担抚养义务,同时侵害了男方的财产权与人格尊严。依据《民法典》第985条(不当得利返还)、第1091条(其他重大过错可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大概率支持离婚、判令返还合理抚养费并酌情支持精神抚慰金。特别提示:若女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法院委托的亲子鉴定,法院可直接推定男方主张成立。建议立即委托律师发起财产保全,防止女方转移资产;所有证据原件妥善保管,复印件提交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