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天因误工不扣薪,具体如何认定和申请?

2026-08-11 12:44 来源:城隅烟火留影

  上海明确因台风红色预警造成误工,用人单位不得扣薪、不得记缺勤——执行“四不得”硬性规定,但认定需要满足“官方红色预警+客观交通受阻”两个前提,员工需主动报备并留存证据。

  一、误工不扣薪的认定标准:需同时满足“红色预警”与“客观阻碍”

  触发条件:只有当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时,该规定才生效。若仅为黄色、橙色预警,企业有权自行决定考勤规则。

  适用对象:除政府机关、供水、电力、医疗、公共交通等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岗位外,其余职工均可适用。

  认定逻辑:误工必须是因台风导致的客观无法到岗(如地铁停运、道路封闭、积水阻碍通行),而非主观不想上班。若员工居住地未受明显影响、通勤路线正常,则可能不被认定为误工。

  二、如何申请与操作:主动报备+留存三件套证据

  第一步:及时沟通。发现通勤受阻后,第一时间通过工作聊天记录或邮件向直属领导/HR说明情况,表达“因红色预警导致交通瘫痪,正在等待恢复或尝试替代路线”的态度。

  第二步:留足证据。需要保存三样材料:

  官方预警截图:上海发布、市气象局发布的红色预警信号截图

  交通受阻证明:地铁停运公告、道路封闭通知、打车排队超长截图等

  沟通记录:与公司报备或协商的聊天记录、邮件往来

  第三步:居家办公的“变通处理” 。若公司通知居家办公,按正常出勤计薪,不存在误工问题;若公司未通知但员工因客观原因未能到岗,按“误工”规则处理,不得扣薪。

  三、维权途径:企业违规克扣薪资,三条通道救济

  如果企业违反“四不得”规定(扣工资、记旷工、强制用年假抵扣、威胁处分),员工可以:- 12333劳动保障监察热线:24小时接受投诉,举报企业违规扣薪行为- 申请劳动仲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补发工资并承担赔偿- 保留法律武器:企业以误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员工可主张双倍赔偿金。实践中,只要证据链完整(红色预警截图+交通受阻记录+公司处罚通知),仲裁胜诉率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