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经营摩托艇生意的杨润泽因在8月4日跳海救起一名17岁落水少年,于8月10日被正式认定为“市北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获得了官方荣誉证书及物质奖励,被救少年的父母也专程到场赠送锦旗致谢。

一、官方认定与精神表彰
荣誉称号:2026年8月10日,青岛市市北区委政法委、市北区见义勇为协会正式认定杨润泽为“市北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并现场颁发认定证书。
快速响应机制:事发后,市北区见义勇为协会第一时间启动见义勇为行为快速响应机制,高效完成调查核实工作,确保善举及时获得官方认可。
二、物质奖励与实质肯定
现金奖励:在授予荣誉称号的同时,官方同步给予了物质奖励,具体金额虽未公开披露,但该项奖励明确属于“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认定体系的标准配套激励。
社会认可:杨润泽的见义勇为行为通过山东长安网、半岛都市报、青岛广电等多家权威媒体报道,引发社会广泛赞誉,传递了城市正能量。
三、被救家庭的感恩回馈
锦旗致谢:8月10日上午,被救少年的父母专程赶到认定现场,向杨润泽当面致谢并送上锦旗,激动地表示“这份救命之恩全家铭记于心”。
情感升华:面对被救者全家的感恩,杨润泽此前接受采访时曾平静表示:“一条人命,再累也值”,展现出不求回报的朴实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