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台风“白海豚”影响,上海时隔13年再次发布暴雨红色预警,官方随即明确:因极端天气红色预警造成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扣工资、记缺勤或处分,这条“四不得”规定为打工人撑起了实实在在的权益保护伞。
一、政策核心:红色预警下的“四不得”底线
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红色预警生效期间,员工因交通停运、道路危险无法按时到岗,单位不得记为迟到或旷工。
不得扣减工资福利:误工当日的工资、全勤奖、绩效等各项待遇须正常发放。
不得用假期补偿:禁止强制用法定假日、休息日或带薪年假抵扣误工时间。
不得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不得以误工为由给予纪律处分或辞退员工。
二、适用边界:仅限红色预警,保障岗位除外
触发条件:仅限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四类红色预警,蓝色、黄色、橙色预警不自动触发该条款。
适用单位:除政府机关和供水、供电、医疗、交通等城市运行保障单位必须到岗外,其余企事业单位均可安排停工或居家办公。
因果关系:职工误工须与极端天气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如地铁停运、高速封闭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通勤。
三、落地观察:政策倡导与企业执行
官方定位:《实施意见》属于指导性倡议,并非强制停工令;企业拥有自主决定是否居家办公的权限。
企业响应分化:互联网、金融等公司普遍提前通知居家办公或灵活到岗;部分中小企业未主动通知,员工陷入通勤安全与考勤压力的两难。
维权底线:即使企业未通知居家,员工因红色预警客观无法到岗仍受“四不得”保护;遇违规扣薪可保留预警截图、交通停运公告,拨打12333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