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明代城墙被拆,相关责任人将受何处罚?

2026-08-11 15:06 来源:街头亲历录

  一、事件核心:城墙被拆与官方回应

  被拆对象:位于中阳县城狐尾沟门楼段,约50米长,是当地残存明代古城墙中保存最完好、仍保留外墙砖的部分。

  工程方说法:中阳县林业局林业站站长杜凤山称,该项目属于“森林康养步道”民生工程的一部分,目的是对原破损门楼进行“恢复修缮”和“亮化”,并非“拆旧建新”。

  实际结果:拆下的古城墙地基条石和城墙砖被施工单位当建筑垃圾“按废弃物倾倒了”,原址建起了一座高大的仿古门楼。

  调查进展:2026年8月11日,山西省文物局督查处表示已关注此事并在开展调查;国家文物局也已关注。

  二、保护环节:文旅局曾预警但未能阻止

  两次发函:项目开工前,中阳县文旅局曾两次向林业局发函,指出古城墙应做好保护,并邀请山西省文物局专家现场勘察,专家建议“原状加固”。

  回函遗失:林业局确认曾收到并回函,但两家单位事后均表示“没有找到”相关回函。

  文物身份:该段古城墙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因“残垣断壁”未申报,正在第四次普查中建档上报,目前属于“低级别文物”。

  三、法律后果推测:责任人可能面临何种处罚

  调查仍在进行:截至报道发布,山西省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的调查尚未公布结论,具体责任人及处罚措施待官方通报。

  法律依据:对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低级别文物”,若工程建设造成文物损毁,仍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追究行政责任;若调查发现存在故意损毁行为,情节严重者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已有先例:2026年5月,山西宁武县明长城遭煤矿企业破坏,4名责任人被以涉嫌非法采矿罪、损毁文物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可作为同类事件的处罚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