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公司扣了社保钱却不缴纳,员工该如何维权?

2026-08-11 15:55 来源:热门资讯纪实

  员工工资里已被扣除个人社保费用,公司却未依法为其缴纳,这属于违法用工行为。面对这种情况,员工应果断收集关键证据,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法定途径,要求公司补缴社保乃至主张经济补偿。

  一、维权第一步:收集三类关键证据

  劳动关系证据:书面劳动合同是证明雇佣关系的最直接材料;若未签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公司对公账户转账且摘要注明“工资”)、考勤记录、工作证等均可佐证事实劳动关系。

  未缴社保证据: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官网、APP查询并打印个人社保缴费明细,若显示公司未在对应时段缴纳,即为核心证据。此外,公司与员工沟通不缴社保的聊天记录、邮件或录音也可作为辅助。

  工资扣除证据:保留工资条或银行流水,证明公司已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了社保个人应缴部分,却未向社保机构实际缴纳,这构成了“扣款未缴”的违法事实。

  二、维权第二步:选择正确的投诉与仲裁路径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携带上述证据材料,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社保经办机构稽核部门进行书面投诉,要求责令公司限期补缴社保。这是解决未缴社保问题最直接、成本最低的行政途径。

  申请劳动仲裁:若行政投诉无法解决,或员工因公司未缴社保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请求可包括要求公司补缴社保,以及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在职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注意劳动仲裁的申请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向税务部门投诉:自2024年7月1日起,部分地区对单位未足额参保的问题,可直接拨打12366或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社保费投诉栏目向税务部门提交诉求。

  三、维权第三步:清楚法律依据与常见误区

  法定义务不可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缴纳社保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义务,不因公司与员工之间的任何口头约定或书面协议(如“自愿放弃社保”声明)而免除。

  “自愿放弃”协议无效:即便员工签署了自愿放弃社保或将社保折现进工资的协议,该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自始无效。员工事后仍有权要求公司依法补缴社保,法院在司法裁判中对此类约定明确不予支持。

  警惕“扣了钱却没交”的隐蔽违法:如申通事件所述,公司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了社保个人部分却未向社保局申报缴纳,比“完全不交”更隐蔽且违法性质更恶劣。员工需定期通过官方渠道(当地社保局APP、官网或线下窗口)查验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及时发现此类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