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9日,辽宁沈阳一女子在鼎鑫汤泉女浴搓澡时,发现搓澡女工将一名约3岁男童带入浴区,男童正举着手机对着多名赤裸顾客玩,引发隐私担忧——涉事门店虽已辞退员工并称手机无偷拍内容,但这一事件再次暴露公共浴室在性别准入、手机管理和员工行为规范上的系统性漏洞。
一、隐私防线:手机管控与区域隔离需双重升级
手机禁令落地难:鼎鑫汤泉虽有“女浴内禁止玩手机”的规定,但实际执行中无人巡检,男童在浴区玩手机长达一段时间才被顾客发现制止。店方事后强调“不允许”,也承认“此前并不知情”,说明规则仅停留在书面层面。
分区域硬隔离不足:该事件中,员工带孩子从休息区进入搓澡区,过程无任何门禁或人员拦截。建议浴场在更衣室入口设置电子储物柜强制存放手机,或在淋浴区与搓澡区之间增设一道感应门,只有穿着浴服才能通过,从物理层面阻断设备带入。
二、异性儿童准入:应建立明确年龄与陪同规则
年龄界限模糊:涉事男童约3岁,店方回应“年纪尚小没有偷拍意识”,但顾客担忧的核心是“无法确认是否在拍”,而非儿童动机。目前该店无明确关于男童进入女浴区的年龄或身高规定。
可参考同行业实践:南京曾有汤泉规定“身高超过90厘米的儿童禁止混浴”,但执行中存在说法前后矛盾的问题。建议行业统一标准:设置“3岁以下男童须由同性家属陪同”或“超过90厘米一律禁止进入异性浴区”,并设立专门的家庭更衣室或临时看护区供员工/顾客有特殊需求时使用。
三、员工管理:从“事后辞退”转向“事前培训与流程嵌入”
制度堵漏:涉事员工因“家中无人照看孩子”私自将男童带入浴区,店方的应对仅为辞退员工并开大会批评,属于典型的“事后追责”,未触及管理流程缺陷。应建立员工工作期间违反隐私规则的“一票否决”机制。
建立巡检与互助机制:浴场应设置专职安全巡查岗,每15分钟巡视一次浴区,重点检查手机使用、人员违规进入等情况。同时,所有员工(包括搓澡工)应有义务第一时间制止任何疑似拍摄或违规行为,而非回应“不归我管”。对制止有效的员工给予奖励,形成全员联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