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监异常入院四天后胎死腹中,医院篡改病历被判全责

2026-08-11 18:06 来源:新浪母婴育儿坊

  四川一名孕妇因胎监异常被安排紧急入院,但手术被推迟四天后胎儿窒息死亡,法院认定涉事医院篡改病历40余次,判决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赔偿近15万元。

  一、案件核心:胎监异常入院到胎儿死亡的关键时间线

  紧急入院未被及时手术:2024年10月17日,孕37周的向怡梅在四川省人民医院产检时因胎监数据异常被紧急入院,记录显示“不排除胎儿宫内窘迫可能”,但手术被安排在四天后(10月21日)

  术前已现异常仍未干预:21日上午8时许,胎心监测一度未发现胎心,随后测出胎心122次/分;向怡梅反映胎动减弱但护士称数值正常,10时13分超声检查确认胎死宫内,立即手术取出女婴,见脐带扭转呈麻花样并有一真结

  胎儿死亡结论:鉴定结果符合“宫内窘迫死亡”

  二、病历被篡改:40余次修改导致无法进行医疗鉴定

  大量事后修改操作:电子病历后台数据显示,10月21日手术后,多名医护人员对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查房记录及护理记录进行40余次编辑修改,最晚一次在10月23日,其中主任医师岳某一人修改30余次

  医院辩解未被采信:四川省医院辩称仅为“病历书写不规范”,但法院认定修改已“超过正常限度及时限”,且医院无法做出合理解释

  鉴定无法进行:因病历被严重修改,两家司法鉴定机构先后以“无法根据修改前的电子病历资料进行鉴定”为由退回委托,导致无法通过鉴定明确诊疗过错

  三、法院判决:推定医院过错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过错推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推定四川省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且该过错导致胎儿宫内窘迫死亡

  赔偿金额与后续追责:2026年4月9日,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判决四川省医院赔偿向怡梅148634.59元;医院已支付赔偿款,患者方同时向卫健局申请启动行政调查,要求追究4名篡改病历医护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