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林业局与文旅局在城墙保护中的职责如何明确?

2026-08-11 18:14 来源:社会观察窗

  近日,山西中阳县一段逾500年历史的明代古城墙在民生工程中被拆旧建新,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并直接拷问当地林业局与文旅局在城墙保护中的职责界定与协作机制。

  一、职责划分:林业局主导项目,文旅局提供文保意见

  项目主导方:该古城墙修缮项目是中阳县森林康养步道项目的一部分,由县林业局主导实施。林业局方面称,此举是对狐尾沟门楼段古城墙进行“恢复修缮”,属于民生工程。

  专业意见方:县文旅局作为文物主管部门,在项目开工前曾两次向县林业局发函,明确指出应对残存城墙做好保护措施。此外,文旅局还曾邀请文物专家出具书面意见,建议采取“现状加固、补砌、防水展示”的保护方式,并明确不建议整体拆除重建。

  程序互动:两家单位确认,县林业局就修缮方案向县文旅局征询过意见,县文旅局也进行了回函。但事件曝光后,双方均表示“没有找到”相关回函文件。

  二、执行错位:专业意见未获刚性约束力

  意见未被采纳:文旅局及专家的“现状加固”建议最终未被项目施工方采纳。取而代之的是,原有墙体被拆除,老砖老石被作为废弃物清运,重新建起一座全新的仿古门楼。

  争议定性:当地林业部门坚称此举是“修缮、亮化”,并非“拆旧建新”。但从现场情况看,新门楼与老照片中斑驳沧桑的历史原貌对比鲜明,文物部门及专家意见在决策链条中缺乏刚性约束力。

  主体责任反思:中阳县林业局负责人在受访时坦言“确实有我们做得不周到的地方”,承认项目实施中存在考虑不周的问题。

  

  三、制度完善:推动建立协作与追责机制

  法定身份问题:该段城墙因在第三次文物普查时未被申报,当时属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低级别文物”,影响了刚性保护力度。直至2023年底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后,才被纳入普查台账并上报。

  调查与监督进展: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吕梁市文物部门已先期介入核查,山西省文物局及国家文物局均已关注并开展调查。县级相关部门正在逐级汇报情况。

  职责明确方向:此事件表明,在涉及低级别或未定级历史遗存的改造工程中,必须前置文保审查程序,强化专业意见的刚性约束,并厘清建设部门与文物部门的权责边界,避免安全检查与文物保护二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