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网络传闻,著名词人方文山已于2026年8月11日通过公司微博发布正式声明,明确表示已就相关不实信息启动法律维权程序,并宣布不再就此事件作进一步回应。
一、已启动的法律维权措施
固定证据与委托律所:方文山及其公司已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全面的调查与证据固定工作,这是启动法律程序的必要基础,类似于近期刘宇宁、王源等艺人维权的标准流程。
多渠道依法维权:声明强调将依法通过投诉举报、民事诉讼乃至刑事控告等多种方式追责,以应对可能构成诽谤或名誉侵权的行为,并明确警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明确声明停止侵权:公开要求所有涉事方立即停止传播不实信息,并删除已发布的侵权内容,为后续追责划清界限。
二、法律维权的核心法律依据
民事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与第179条,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受害者可要求造谣者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行政与刑事责任:若造谣情节严重,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拘留或罚款;若达到《刑法》第246条诽谤罪的“情节严重”标准(如同一信息被点击、浏览5000次以上或被转发500次以上),造谣者将面临最高三年有期徒刑。
平台责任联动:法律要求网络平台履行内容审核义务,对涉嫌侵权的信息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否则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三、方文山声明的核心内容与表态
事件定性为商业纠纷:方文山在声明中指出,相关不实传闻源于其正在筹拍的网剧项目与某投资方存在的商业纠纷,是“商业对手”借此恶意散布,而非个人私德问题。
不再占用公共资源:声明最后强调“不再作进一步回应”,旨在避免舆论进一步发酵,并确保正在筹备的作品不受影响,将争议引导至法律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