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阚清子因2025年12月网络谣言“孩子夭折”起诉造谣者,索赔名誉权侵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胎儿人格权益”特殊保护,并要求造谣者全网公开道歉。据网友发布信息,平台已永久封禁21个相关账号。[1][2]
2025年12月下旬,多个社交账号突然发布关于阚清子生育的严重不实内容,其中涉及对其母婴健康的恶意揣测与隐私细节描述,引发大量转发和评论。与常见的“发长文喊话”不同,阚清子工作室直接启动法律程序:固定所有造谣截图、聊天记录,查明最初散播谣言的核心账号主体至少3个,随后向北京互联网法院递交诉状。[1]
阚清子起诉造谣者,具体索赔哪些权益?
答案是:三项权益——名誉权侵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和“胎儿人格权益”特殊保护,外加要求造谣者全网公开道歉。据工作室公开的维权信息,这次诉讼的索赔范围包括因维权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等合理开支。造谣者散布虚假信息,严重降低了阚清子的社会评价,直接侵害其名誉权;恶意谣言对正处于孕期的阚清子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和情感创伤,符合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而“胎儿人格权益”这一主张最具法律意义,因为造谣内容直接涉及胎儿和新生儿健康,尽管胎儿未出生,但在司法实践中,母亲可为其主张相关人格权益,同时这也属于对孕妇隐私权的侵害。[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恶意编造生育谣言,确实可能被认定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但金额取决于造谣内容的传播范围、影响程度及侵权人的主观恶意等。值得注意的是,法律上索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可以不高,但阚清子要求造谣者承担的最核心代价是“全网公开发布道歉声明”,并配合平台永久封禁账号,以此达到警示和震慑效果。[2]这种方式被网友称为“索赔一元,但要你公开社死”。当然,“索赔一元”的说法目前没有权威证实,但要求公开道歉是明确的诉求。
为什么说阚清子这次维权是“清单式告黑”?
“清单式告黑”指的是工作室在声明及诉状中不回避、不模糊,直接引用并罗列具体谣言内容,精准锁定诉讼标的,从而压缩谣言二次演绎的空间。这与过去部分明星发律师函时只写“某账号恶意造谣”不同。阚清子工作室放弃了“清者自清”的传统做法,直接起诉造谣者,将维权动作推进到司法程序。[1]
事实上,在阚清子之前,艺人田栩宁的维权已经采用过类似模式。据律师公开解读,田栩宁强硬告黑时直接锁定侵权内容,列明具体谣言,明确诉讼标的,没有任何模糊词汇及概念,完整曝光造谣源头和造谣内容,有力压缩了谣言二次演绎、加工的空间。这种清单式做法被不少法律人士评价为“可复制的范本”。[7]
对普通人来说,这套打法的核心是“证据可视化”。在情绪冲动发帖之前,先把所有造谣内容截图录屏,保存链接和发布者主页;然后去平台举报止损;再拿着材料去公证处做证据保全;最后整理诉求去法院立案。尤其是公证环节,很多人正是因为在“情绪发泄”和“法律行动”之间犹豫,错过了固定证据的最佳时机。[2]
“胎儿人格权益”到底是什么法律概念?
严格来说,我国法律并未明文规定“胎儿人格权益”这一术语,阚清子案中的提法属于法律主张,指向的是对未出生胎儿在特定人格利益上的延伸保护,以及在孕期隐私权范畴内对母亲权益的维护。据公开信息,造谣内容直接涉及胎儿和新生儿健康,尽管胎儿未出生,但在司法实践中,母亲可为其主张相关人格权益,同时这也属于对孕妇隐私权的侵害。[1]
从现有法律框架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是否适用于胎儿,法律没有明确。阚清子案尝试将“胎儿人格权益”纳入索赔清单,实际上是在推动司法对孕产妇网络暴力的特殊保护。如果法院支持,将可能形成新的裁判参考;如果不支持,也不会影响其他两项诉求的审理。
此外,本案还涉及隐私权侵权。如果造谣者是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并泄露阚清子的医疗信息,那么无论内容是否真实,泄露行为本身就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网友怎么看这次维权?舆论场为什么有分歧?
舆论主流方向是支持阚清子用法律武器维权,但争议点集中在“谣言来源是恶意造谣还是真实隐私泄露”,以及“公众人物是否有权押上未出生孩子的名誉。”
有网友评论:“如果是假的,那就是造谣。如果是真的,作为母亲她已经很伤心了,还被爆出来,也太不是人了吧。”[3]这条评论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的态度:无论真假,传播者都“不是人”。也有网友将矛头指向可能泄露隐私的医护人员:“只想问负责的医生有医德吗?传播消息的人有心吗?假的就是造谣,真的就是泄露隐私,等着承担法律责任吧。霸凌一个无辜的母亲会遭报应吧。”[5]还有网友对“清者自清”逻辑表示反感:“被冤枉了被造谣了凭什么不能保护自己,不能为自己维权,烦死那些清者自清了。”[6]
媒体解读层面,有观点认为阚清子此举标志着明星维权从“危机公关”进化到“法律工具箱时代”。但媒体解读属于评论,并非事实本身。目前没有任何权威调查证实谣言源头究竟是个人恶意编造还是基于信息的二次加工。
从传播链条看,谣言起于匿名账号,经过多个博主转发后形成话题。工作室没有逐一反驳,而是直接一次性起诉,避免了“辟谣—再造谣—再辟谣”的循环。这种策略在舆论场上的效果是,讨论焦点从“阚清子有没有生”变成“造谣者该赔多少”。实际上,转移了话题方向。当然,这属于媒体观察,不是官方定性。
普通人能从阚清子案中借鉴什么?后续会怎么发展?
阚清子的维权路径可以用四个动作概括:固定、溯源、立案、公示。这套打法不只是明星能用,普通人同样可以复制。具体操作顺序为:截图录屏(证据)→ 平台举报(止损)→ 公证保全(固定)→ 法院立案(反击)。其中,公证保全往往是普通人最容易忽略的一步。网络证据极易被删除或篡改,未经公证的截图在诉讼中可能被质疑真实性。所以在起诉前,最好去公证处对造谣页面做证据保全公证。[2]
后续发展方面,阚清子案正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中。根据公开信息,法院需要审理的焦点包括:造谣内容是否构成名誉权侵害、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如何认定、“胎儿人格权益”是否具备法律依据等。判决结果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若法院支持其诉求,造谣者将面临公开道歉和经济赔偿;若部分主张未被支持,也会为后续类似案件提供参考。截至发稿日(2026年8月11日),该案仍在审理中,尚无生效判决。
从行业角度看,田栩宁、阚清子等案例正在形成一种“公开确权”的维权文化:把被模糊处理的伤害,变成被法律明确标价的侵权。这种趋势对娱乐生态的影响,可能比单个案件的结果更深远。[7]网络平台在接到投诉后封禁账号,是履行“通知—删除”义务的表现。如果平台知道侵权事实而未采取必要措施,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网友称平台封禁21个账号,虽然待核实,但反映出平台对涉及孕产妇权益谣言的零容忍态度。
关于阚清子维权,网友还在搜这些问题
阚清子起诉造谣者索赔多少钱?
目前公开信息显示,阚清子索赔内容包括名誉权侵害赔偿(含公证费、律师费等合理开支)、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胎儿人格权益”特殊保护,具体金额未披露。网传“索赔一元”的说法尚无权威确认。她更核心的诉求是要求造谣者全网公开道歉。[1][2]
“胎儿人格权益”能获得法院支持吗?
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胎儿人格权益,该主张属于阚清子一方提出的法律诉求,依据是造谣内容侵害了孕妇隐私权和胎儿相关利益。最终能否获支持,需要等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判决。目前尚无审结信息。
普通人被网络造谣,第一件事应该做什么?
第一件事不是发评论,而是截图录屏保存所有证据链,包括发布者账号、发布时间、内容、传播数据。然后去平台举报,同时联系公证处做证据保全,最后再考虑起诉。公证环节是诉讼中的胜负手。[2]
事实与观点拆分表
| 内容 | 类型 | 来源 | 确定性 |
|---|---|---|---|
| 2025年12月下旬,网络出现关于阚清子生育的不实谣言 | 事实 | 公开报道[1] | 高 |
| 阚清子工作室固定证据,查明至少3个核心账号主体,向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 | 事实 | 工作室公开信息[1] | 高 |
| 阚清子索赔名誉权、精神抚慰金和“胎儿人格权益” | 回应 | 工作室公开信息[1] | 高(诉讼请求) |
| 平台永久封禁21个账号 | 网友观点 | 微博用户@谷海阿龙[2] | 待核实(尚无平台官方公示) |
| “如果是假的,那就是造谣;如果是真的,作为母亲她已经很伤心了” | 网友观点 | 微博用户[3] | 观点 |
| “负责的医生有医德吗?传播消息的人有心吗?” | 网友观点 | 微博用户[5] | 观点 |
| 田栩宁清单式告黑是维权范本 | 媒体解读/专业观点 | 律师公开解读[7] | 专业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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