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隐瞒团队实际规模与公共资源占用情况
人数与事实不符:王先生最初称,由于房源紧张,两名同行女性在车内过夜,因此被收取费用。但实际上,次日又有两辆车到达酒店,最终共有三辆车、十余人在酒店院内活动。
更多资源占用未提及:这十余人不仅停车,还在院内搭建天幕、用自带炊具炒菜、未经许可使用员工电饭煲做饭,同时大量使用酒店洗衣房并将衣物晾晒在院内。这些行为远超“车内休息”范畴。
二、刻意引导发票备注并隐瞒费用协商性质
150元系综合使用费:酒店表示因对方占用场地及水电设施,员工在与其沟通后,王先生当场同意支付150元,作为停车、水电厨具使用及垃圾清理的综合费用,而非单纯的“车上过夜费”。
坚持特殊备注:退房开票时,王先生不接受酒店出具的普通住宿票,坚持要求在发票上注明“车上住宿费”,甚至拒绝酒店退还150元的方案并报警施压,最终迫使酒店按此开票。
三、隐瞒后续高额索赔及条件
退款后又索要员工罚款:市场监管介入后,酒店退还150元并补偿50元。但王先生随后提出条件:要求开除两名前台员工,并各罚款500元,合计1000元直接转给自己。
媒体道歉与案件进展:为平息事态,酒店照做。而率先刊发不实报道的《重庆晨报》也因采编疏漏公开致歉,涉事记者被停职,涉事酒店所在文旅部门证实网传存在不实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