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苏泷张碧晨《年轮》原唱争议怎么回事?一首歌两原唱终以收回授权收场

2026-08-11 20:45 来源:新浪乐迷公社

  8月11日,娱乐搜索词条“西湖边歌曲”被频繁触发;结合公开资料来看,这一关键词最可能关联的,是歌手汪苏泷与张碧晨围绕电视剧《花千骨》插曲《年轮》的“原唱”署名风波。事件最终以汪苏泷方收回《年轮》演唱授权、张碧晨方宣布“今后不再演唱”收场,暴露了音乐行业在“原唱”定义上的长期模糊地带。[1]

  《年轮》原唱争议到底是怎么回事?

  结论:这是一场由“唯一原唱”宣传话术引发的署名权纠纷,最终以双方停止演唱合作收场。据公开信息,《年轮》由汪苏泷受邀为电视剧《花千骨》创作,并同步录制了男声版;张碧晨录制了女声版。项目邮件记录证实,男女两个版本从创作初期即被设定为同时存在。[1]

  2025年7月,张碧晨方后援会及工作室公开强调,张碧晨是“唯一原唱”,并声称拥有“全球永久演唱权”。这一表述迅速引发汪苏泷方不满。汪苏泷方随即回应,主张“双原唱”——即两人均为该曲原唱,并于7月25日发文决定收回《年轮》的全部演唱授权。[2]

  张碧晨工作室随后回应称,经查合约确认艺人享有永久演唱权,但出于尊重,今后将不再演唱该歌曲。汪苏泷方则重申“词曲从未旁落”,希望“纷扰止于今夜”。至此,事件以双方各让一步的方式暂时平息,但“原唱”归属的行业定义问题并未得到真正解决。[1][2]

  为什么“唯一原唱”说法引发巨大争议?

  核心原因在于“原唱”并非法律概念,却承载了超出法律范畴的荣誉与商业价值。多位法律博主指出,《著作权法》中只规定了著作权和邻接权,并未对“原唱”作出定义。[3]“原唱”通常被理解为“首个公开发行录音版本的演唱者”,但在OST(影视原声)领域,同一首歌由不同歌手分别录制男女版、并均被认可为“原唱”是常见操作。[4]

  汪苏泷方认为,他作为词曲创作者,同时录制了男声版,理应与其他版本演唱者共享“原唱”身份。而张碧晨方坚持“首次发行即唯一原唱”的认定标准。双方的认知差异直接导致舆论对冲。此外,双方均称有合约支撑己方立场,但未公开具体条款,外界无法判定“永久演唱权”及“原唱归属”的具体约定,合同细节成了“罗生门”。[4]

  法律博主指出: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成果的创造者,邻接权的主体是传播者;“原唱”一词在脱离法律层面讨论时,才更接近公众常识中的“首唱”。[3]

  汪苏泷为何维权态度如此坚决?

  与他的版权血泪史有关。早年汪苏泷曾遭遇公司违规卖出其歌曲版权的经历,此后他对版权保护格外敏感。据公开报道,2025年至2026年间,他持续通过法律手段打击侵权行为,包括起诉歌曲《晴》间奏抄袭、同名歌曲侵权等,均获法院支持。[5]

  更被业内称道的是,汪苏泷将多起名誉权及著作权维权案的赔偿款,连同自己额外补足的善款,一并捐赠给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水窖”公益项目,累计超过20万元。其中一次获赔5000元,他自己补足9.5万元凑成10万元;另一次获赔1.9万元,他再补8.1万元凑成10万元。这种“体面维权”做法为行业树立了榜样。[5]

  事件对音乐行业有哪些启示?

  最大启示是:行业需要尽快明确“原唱”的界定规则,并在合同细节中写清授权范围。此次争议中,双方都依赖合同说法,却未公开条款,导致公众陷入“粉丝各执一词”的信息战。若在合作之初就明确“双原唱”或“首唱”等表述,后续争论完全可以避免。[4]

  同时,OST领域男女双版本的制作模式已十分普遍,词曲作者同时录制版本的情况也越来越多。行业需要建立共识: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录制约定版本并公开发行的歌手,是否可以被称为“原唱”?法律与商业惯例之间的缝隙,应当通过更细致的合同条款来填补。[3][4]

  此外,粉丝在维权时也应注意法律边界。未经核实的“唯一”“永久”等绝对化表述,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容易激化矛盾。专业人士建议,版权相关争议应回归合同与法律,避免将舆论场当作第一战场。[3]

  粉丝和网友怎么看这场争议?

  舆论场观点分歧明显,需区分事实与情绪。汪苏泷粉丝强调“词曲著作权高于表演者权”,认为张碧晨方“唯一原唱”的说法缺乏法律依据;张碧晨粉丝则主张“先发行即原唱”,并认为汪苏泷收回授权影响艺人演出权益。[1][2]

  普通网友看法更为多元:有人支持汪苏泷的原创维权,认为创作者理应获得尊重;也有人觉得张碧晨作为正版授权演唱者,不应被剥夺“原唱”标签。但多方均认可一点——双方在合同公开前,任何“唯一”的定论都是不严谨的。[4]

  截至2026年8月11日,双方未再就此事发表新声明。据公开报道,张碧晨已不再在演出中演唱《年轮》,汪苏泷则继续推进版权维权工作。[5]

  事件时间线

时间主体事件来源确定性后续影响
2025年7月张碧晨方后援会/工作室公开强调张碧晨为“唯一原唱”,拥有“全球永久演唱权”公开微博[1]已确认引发汪苏泷方及网友强烈反应
2025年7月25日汪苏泷方发文决定收回《年轮》的全部演唱授权汪苏泷方声明[1]已确认张碧晨方紧急回应
2025年7月下旬张碧晨工作室确认合约有永久演唱权,但宣布今后不再演唱该曲工作室回应[2]已确认事件暂告一段落
2025年-2026年汪苏泷多起版权维权胜诉,赔偿款及补足善款累计超20万元捐给公益项目法院判决/公开报道[5]已确认为创作者维权提供示范

  常见问题解答

  Q1:汪苏泷和张碧晨的《年轮》原唱之争最终结果是什么?

  汪苏泷方主张“双原唱”,于2025年7月25日收回《年轮》演唱授权;张碧晨方回应称其持有永久演唱权,但出于尊重决定今后不再演唱。双方均未公开完整合同条款。

  Q2:“原唱”在法律上如何定义?

  法律博主指出,“原唱”并非《著作权法》中的法律概念。法律保护词曲作者的著作权和表演者的邻接权。“原唱”通常指首个公开发行录音版本的演唱者,但具体认定需以合同约定为准。

  Q3:汪苏泷将维权赔偿款都捐了吗?

  据公开报道,汪苏泷将多起名誉权及著作权维权案的赔偿款,连同自己补足的善款,捐赠给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水窖”公益项目,累计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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