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阳县明代古城墙被拆真建假 50米城砖遭倾倒:文物修缮为何成破坏?一文看懂规定与流程

2026-08-11 23:20 来源:街巷百态

  山西中阳县一段逾500年历史的明代古城墙,在“恢复修缮”工程中被整体拆除:约50米城墙被推倒,原址建起仿古门楼,拆下的明代城砖与地基条石被按建筑垃圾倾倒。2026年8月11日,山西省文物局确认已介入调查,国家文物局也已关注此事。[2][5]

  这是继山西大同、江苏仪征之后,又一起被媒体曝光的“拆真建假”案件。此次事件的特殊性在于:当地文物部门曾两次发函提示保护,省文物专家也曾到现场提出原状加固建议,却终究未能阻止施工方在2025年4月至8月间把真城墙换成假古董。[1][2]

  山西中阳县的明代城墙为什么会被“拆旧建新”?

  结论:该项目以“恢复修缮”“民生工程”名义实施,但未履行拆除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所需的法定报批程序。

  被毁城墙位于中阳县城狐尾沟,长约50米,是当地保存最好、仍有外墙砖的明代古城墙。2025年4月,一个由中阳县林业局主导的工程项目动工,对外口径是“恢复修缮”狐尾沟门楼段古城墙,并称其属于当地一件民生工程的一部分。[2]2025年8月工程完工后,原墙体已完全消失。

  在动工之前,保护信号其实已经出现。中阳县文化和旅游局曾两次向县林业局发函,指出应做好保护;省文物专家也到现场勘察并提出原状加固建议。[1]然而据澎湃新闻影子调查队报道,截至发稿,中阳县林业局、县文旅局两家单位均表示“没有找到”相关回函。[2]这意味着,书面保护意见在部门衔接环节未能落地。

  中阳县林业局林业站站长杜凤山对外坚称,这不是“拆旧建新”,而属于“修缮、亮化了一下”。[2]但媒体现场调查显示,新修的狐尾沟门楼高大威武,外墙使用仿古黑灰砖,一眼便能看出新建不久;对比老照片,被拆前的古城墙外墙砖斑驳褪色、杂树丛生,历史感满满。[2]

  被拆下的明代城砖,最终去了哪里?

  结论:约50米明代城墙的砖石被当作建筑垃圾,按“废弃物”倾倒,历史原件已不可逆流失。

  这或许是整起事件中最令人惋惜的细节。面对澎湃新闻采访,中阳县林业局林业站站长杜凤山明确承认:“拆下来的古城墙地基条石和城墙砖,按废弃物倾倒了。”[2]也就是说,500多年前的明代城砖没有进入保护库房、没有移交文物部门,而是被当成施工废料处理掉了。

  新建门楼使用的外墙砖是仿古黑灰砖,并非保留的历史原件。[2]新京报在微评中指出,当地以“消除安全隐患”和“修缮亮化”为名将残存城墙拆毁并替换为崭新的仿古建筑,使古城墙原貌彻底消失,沦为“假文物”;拆下的墙砖被当作垃圾随意倾倒,是对历史物质遗存的粗暴对待。[3]

  从文物保护角度看,明代城墙砖本身就是可移动的历史标本:砖体的烧制工艺、规格尺寸、铭文痕迹,都是研究古代城防体系与砖窑生产的第一手实证。一旦作为垃圾倾倒,没有任何技术手段可以复原。这种损失是物理性、不可逆的。

  “低级别文物”就不需要保护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结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同样受法律保护,拆除须依法报省级文物部门批准。

  中阳县文旅局局长孙晓龙回应媒体时称,该段城墙因早年未纳入文物普查,属于“低级别文物”——目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4]2007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启动时,中阳县古城墙因属残垣断壁,当时没有上报;直到2023年12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启动,城墙在“修缮”完成后,才被录入第四次文物普查台账。[4]

  但“低级别”不等于“无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关于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规定,未定级的不可移动文物同样受法律保护,任何涉及拆除的行为都需依法履行报批程序。据公开报道,拆除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需报省级文物部门批准,而中阳这段城墙在施工前并未完成这一程序。[3][4]

  2026年8月11日,山西省文物局文物督查处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该局已关注到此事并正在开展调查,国家文物局也已关注。[5]吕梁市文物执法部门已到达中阳县进行现场核查,当地正整理材料逐级汇报。[4][6]关于是否立案查处、相关责任人如何处理,目前尚无权威通报,需以文物部门后续调查结论为准。

  从大同到中阳:“拆真建假”为什么屡禁不止?

  结论:制度有、发函有、专家意见有,却在工程推进中层层失守,暴露出基层文物保护执行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中阳事件并非孤例。近年来,从山西大同到江苏仪征,再到山西中阳,“拆真建假”在不同地区反复出现。[1][7]每一次曝光,相关部门都会表态严肃查处,但类似情况仍换个地方继续上演。[1]

  梳理中阳事件的关键链条,可以发现几个症结:

  • 工程主导方与文物保护信息脱节。项目由县林业局主导,虽曾向县文旅局征询意见并收到回函,但两家单位均称“没有找到”回函,保护意见在操作层面形同虚设。[2]
  • 项目名目与工程实质错位。对外称“修缮”“亮化”,实际执行却是拆掉真墙、新建仿古门楼。有知情人指出,政协委员提案写的是“在残存夯土基础上修复”,而非“拆了重盖”。[4]
  • 文物身份认定滞后。该段城墙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未上报,直到“修缮”后才被纳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台账,暴露出早期普查覆盖盲区。[4]

  文物建筑保护领域历来强调“最小干预”原则——能用旧材料修补就不用新材料,能局部加固就不要整体拆除。中阳这段城墙的遭遇,恰好提供了反面样本:真正的安全隐患尚未排除,崭新的仿古门楼却拔地而起。[4]

  如果身边发生类似文物破坏,公众应如何应对?

  结论:保留证据→报告属地文物部门→按法定渠道反馈,普通市民也能成为“文保哨兵”。

  面对疑似“拆真建假”工程,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1. 现场留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拍摄施工前后照片、视频,记录时间、地点、施工方标识、车辆信息等;寻找老照片或历史文献一并保存。
  2. 联系属地文物行政部门:拨打当地文化和旅游局办公电话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情况,并要求书面答复。
  3. 向上级文物部门反馈:若属地沟通无果,可通过省文物局、国家文物局官方网站或公开电话提供线索。
  4. 联系媒体监督:在事实清晰、证据相对充分时,向正规媒体提供线索,由记者进行第三方核实。

  举报时尽量提供准确可查的事实,避免传播未经证实的传闻;涉及违法认定和责任追究,最终以文物部门调查结论为准。

  QA|关于“明城墙被拆真建假”你可能还想问

  Q1:山西中阳明代城墙被拆,拆下的城砖去了哪里?

  据澎湃新闻影子调查报道,中阳县林业局林业站站长杜凤山承认,拆下来的城墙地基条石和城墙砖被“按废弃物倾倒了”。约50米明代城墙的砖石因此不可逆流失,目前尚未见追回、修复或考古整理的公开通报。[2]

  Q2:拆除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需要什么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关于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要求,拆除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应当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批准。中阳这段明代城墙被拆前未完成这一报批程序,直到被拆后才被录入第四次文物普查台账。[3][4]具体法律责任认定,需以官方后续调查为准。

  Q3:普通市民如何举报文物破坏行为?

  可通过拨打当地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直接向属地文化和旅游局反映;有条件的也可向省级文物部门提供线索。关键证据包括施工前、中、后的照片视频、时间地点记录和知情线索。举报后保留工单编号或受理回执,便于跟踪进展。

  规则/流程说明表

问题依据适用条件操作步骤常见误区注意事项
如何判断文物是否受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地方文保名录已认定不可移动文物,或尚未核定但属于历史遗存1.查阅属地文物部门公布名录;2.电话咨询文保科室“未挂牌=不受保护”低级别/未定级文物同样受法律保护
遇到“拆真建假”怎么办?相关法律法规及属地文保政策发现施工疑似涉及真文物拆改记录证据→联系属地文旅局→必要时上报省级文物部门→可联系媒体“拍了照就完事”及时举报,保留受理回执
拆除未定级文物需谁批准?不可移动文物报批相关规定翻修、改建涉及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项目方向省级文物部门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以“修缮”名义绕过审批未批先拆可能构成违法

  明城墙是城市能触摸到的历史。中阳事件留下的不只是50米墙砖的流失,更是一道关于“保护与建设如何取舍”的考题:是选择让历史留下痕迹,还是让假古董以“修缮”之名替代真迹?答案,在每一位决策者、执行者和见证者的选择里。[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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