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在台风天气鼓励居家办公的政策,对企业提出了明确的“四不得”劳动权益保障要求,成为当前最核心的执行要点。
一、企业必须遵守的“四不得”用工底线
根据上海市发布的官方通告,用人单位在台风红色预警或极端天气导致职工误工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四条硬性规定:- 不得作迟到或缺勤处理:因台风影响造成职工误工的,企业不能按迟到、缺勤或旷工记录- 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严禁以此为理由克扣员工工资、奖金或其他福利待遇- 不得用假期补偿:禁止强制员工用法定假日、休息日抵扣误工时间- 不得处分或解雇:不得对误工员工给予纪律处分或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二、居家办公与到岗安排的具体要求
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安排员工居家办公或轮休”,对不同情况有区分要求:- 居家办公视为正常出勤:企业安排员工在家提供正常劳动的,按正常工资标准足额支付,不视为缺勤- 必须到岗的岗位例外:供水、电力、医疗、公共交通、应急抢险等城市保障岗位需要照常到岗,不在居家办公范围内- 企业自主灵活决定:对于可远程办公的岗位,企业应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制定具体方案
三、政策性质与企业的自主权边界
该政策属于倡议性、指导性意见,而非全市统一的强制性停工命令:- 柔性倡议不强制:企业可结合经营情况自主决定是否执行居家办公安排,不强制执行- “四不得”是法律底线:虽然是否居家办公由企业定,但一旦员工因红色预警误工,企业必须遵守“四不得”保障条款- 实操建议:企业应提前制定极端天气应急预案,明确各类岗位的应对措施,并在气象预警发布后及时通知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