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者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2026-08-12 00:02 来源:社会速览台

  一、法律定性:封闭包间属于私密空间,偷拍侵犯隐私权

  私密空间认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饭店封闭包间虽非住宅,但在封闭、非公开、仅限熟人的场景下,仍属于受保护的私密活动范畴,参与者对私密活动有合理期待。

  熟人偷拍不例外: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指出,即便大家同桌吃饭、彼此相识,在封闭私人饭局中未经许可偷录影像,本身就属于刺探隐私的侵权行为。

  行政与刑事风险: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偷窥、偷拍、散布他人隐私,可处以拘留和罚款;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还可能触发诽谤或寻衅滋事的刑责边界。

  二、多维侵权:拍摄、剪辑、传播层层叠加违法

  隐私权 + 肖像权 + 名誉权:偷拍后截取片段、配上引导性文案上网传播,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同时极易造成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多重人格权侵权。

  剪辑加重侵权性质:偷拍者对原始素材进行掐头去尾的剪辑处理,专门截取出现粗话的片段对外传播,进一步放大了信息失真和名誉受损的风险。

  平台连带责任: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武提醒,如果平台在接到侵权通知后未及时删除,也需要对扩大损害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众共识:舆论与法律均站在被偷拍者一方

  舆论罕见反转:此次事件中,公众没有指责贾冰酒后放松的言行,反而一致将矛头指向了那个藏在桌面缝隙里偷拍的"熟人兄弟"。网友普遍认为"兄弟把你放心上,你把兄弟发网上"的背刺行为,比几句醉话更让人寒心。

  维护所有人的隐私底线:媒体评论指出,大家力挺贾冰,其实是在力挺自己的隐私权不受侵犯。私人饭局的偷拍事件照出的不是明星的"黑料",而是人人都有镜头的时代最刺眼的社交困境——别拿他人的信任换流量,守住不窥私、不偷拍的底线,才能守护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

  维权路径清晰:被侵权方可第一时间录屏、区块链存证固定证据;向平台投诉要求下架并调取发布者实名信息;报警要求公安机关介入处置;民事上可起诉主张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及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