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资扣款后未依法缴纳社保,深圳申通一站点负责人面对员工维权竟回怼“人一旦穷了,她有各种理由”,事件经媒体曝光后虽已补缴费用,但暴露出的快递加盟网点用工管理漏洞却远不止于此。
一、事件核心:扣费不缴、言语失当与最终补缴
扣费未缴与员工维权:2026年4月,王女士应聘申通快递宝安新安分公司网点客服岗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依法缴纳社保。她发现工资被扣社保个人部分后,公司实际并未向社保部门缴纳。离职后,王女士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行全额缴纳了4月、5月社保,并联系站点要求退还公司应承担的约1884元费用,但未获回复。
负责人的不当言论:媒体致电涉事站点核实时,负责人起初称“让她去诉讼吧”,被指出未缴社保违法后,又要求员工先转账个人部分才给补缴。当主持人追问其他员工社保情况时,负责人以“都是合作关系”回避,并说出“人一旦穷了,她有各种理由,各种途径”的言论。
最终处理结果:经媒体跟进施压,该站点当日下午退还了王女士垫付的1884元费用,并同时为另外两名在职员工补缴了相应社保。
二、法律底线:社保缴纳是法定义务而非“合作关系”
劳动关系认定:员工接受考勤排班、按月领取工资、受站点日常管理,无论合同名义如何,均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
违法后果: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个人应缴部分后未向社保机构缴纳,属于非法占用员工资金。站点负责人以“合作关系”为由推卸责任,在法律上无法成立,依法依规缴纳社保是企业不可推卸的刚性义务。
三、行业启示:末端用工乱象亟待系统性治理
基层监管的薄弱环节:该事件并非孤例。快递行业普遍采用加盟制,末端网点经营压力大、法律意识淡薄,为压缩成本而克扣员工社保等权益的现象屡见不鲜。此前国家邮政局已就申通快递未按规定实行安全保障统一管理进行立案调查,并指出加盟网络统一管理方面存在不足。
维权路径提示:劳动者遇到类似问题,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社保是劳动者看病、养老的基本保障,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缴费义务。此次事件的快速解决,也体现了舆论监督对捍卫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