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全国社保基金会公开年报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国发〔2015〕48号),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各省委托社保基金会受托运营)分为直接投资组合与委托投资组合两大板块;委托投资内部按策略划分为不同组合,同时配套独立的风险基金专户,各省委托资金分设独立专户核算。需注意,官方文件没有固定的“普通固收/增强固收/偏进取混合”这类标准化命名,该类叫法为市场研究机构归纳,社保基金会对外披露仅区分投资方式与资产大类。
一、直接投资组合
直接投资组合由社保基金会本部直接管理,不外包外部管理人,具体包括:
- 银行存款组合:以大额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为主,安全性为第一目标,是基金压舱底资产。
- 股权投资/重大项目专项组合:投向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企业股权、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等长期另类资产,久期长,匹配养老金长期支付需求。
二、委托投资组合
委托投资组合由社保基金会向公募基金、保险资管等外部管理人下达策略合约运作。市场研报一般将其划分为三类策略组合:
1. 固定收益策略组合
以各类债券、同业存单为主,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极低,主要投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高等级信用债、可转债,追求稳健票息收益,波动很小。
2. 混合型策略组合(委托投资主力)
股债搭配,受监管约束: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30%。
- 偏稳健混合:权益仓位较低,绝大多数配置债券。
- 平衡混合:中等权益敞口,兼顾收益与回撤控制,是占比最高的委托组合。
3. 权益增强策略组合
在监管红线以内,权益仓位取策略上限,主要投向A股蓝筹、指数基金,博取长期资本市场收益,占委托资产比重不高。
各省委托的养老资金均开立独立委托专户;一个专户内部会同时配置多套策略组合,专户之间独立核算、风险隔离。
三、风险基金(独立专户组合)
风险基金从养老基金历年超额收益中计提,独立运营,专门用于弥补委托投资收益缺口,保障各省约定保底收益。其资产配置以极低风险固收类为主,不做高风险投资。
监管硬性比例红线(全部组合合并计算)
- 流动性资产(活期存款、短期国债、货币基金等)≥资产净值5%
- 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合计≤资产净值30%
- 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股权投资合计≤资产净值20%
- 养老基金仅限境内投资,不得境外投资
补充区分:容易混淆的概念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各省养老保险结余委托社保基金会运营,即上述投资组合体系。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国家战略储备基金,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国有资本划转,投资组合体系不同。二者分账管理,不可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