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女士能通过哪些途径核实胚胎是否真的销毁?

2026-08-12 02:11 来源:社会随笔碎片

  一、丈夫单方宣称与朱女士的质疑

  男方说法:2026年8月5日,丈夫唐先生向媒体表示,在三方律师见证下已向医院申请销毁涉案胚胎,其代理律师亦确认“胚胎已经销毁”。

  朱女士回应:她强调自己对此毫不知情,“没有得到任何通知,医院也好,法院也好”;并质疑销毁程序——销毁前是否需要解封流程?销毁了几个?如何证明已销毁?她认为“他们三方被告绕开法院和原告自行销毁,程序严重质疑”。

  二、法律层面:程序正当性与核实依据

  卫健委此前明确无权销毁:2026年7月16日,上海市卫健委书面答复称,医院已依法封存胚胎,但卫健委无销毁职责,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律师观点: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指出,在人格权纠纷案尚未宣判期间,涉案胚胎既是本案标的物,又与关联离婚诉讼过错认定相关,此时自行处置“正当性存疑”;若发生在诉讼期间,是否构成妨碍民事诉讼须由法院判断。

  三、朱女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核实胚胎状态

  要求医院出具官方书面凭证:朱女士可依据卫健委此前要求医院出具书面说明的承诺,正式要求中山医院提供胚胎处置的完整记录及销毁凭证,院方至今未公开回应。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鉴于案件已在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审理,朱女士可通过诉讼程序申请法院向医院调取胚胎处置全过程记录,包括解封手续、销毁时间、见证人签字等原始材料。

  向主管部门行政投诉:可再次向上海市卫健委或国家卫健委投诉,要求监督医院说明是否违反封存规定、是否在未获司法许可下擅自处置争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