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底,苹果因存储芯片短缺宣布MacBook Pro、iPad等产品全球涨价,涨幅最高达25%。涨价后,大量此前已在Apple授权经销商处支付定金或全款的消费者,被通知必须按新价格补足差价才能提货,甚至有已发出的订单包裹被中途拦截召回。此事引发广泛争议,核心问题在于:消费者预付定金后商家涨价,到底能不能要求按原价履约?答案在法律上非常明确——可以,而且应当按原价履约。
一、预付定金本质上是合同已成立的法律凭证
定金具有担保效力:广东展扬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子彬指出,“定金”具有担保性质,收定金方不履约应双倍返还;“订金”属于预付款,若卖方违约,买方除可主张退款外,还可主张赔付涨价后的差价损失。
价格已锁定,合同已生效:预付款小票上明确标注了交易价格,意味着买卖合同已经成立生效,必须按支付预付款时约定的价格交易,经销商不能因产品涨价而单方解除合同。
经营风险应由商家自担:成本波动(如上游芯片涨价)是商家在经营中理应预见的商业风险,不应转嫁给已付款的消费者。
二、苹果官方渠道与授权商渠道呈现“双重标准”
直营渠道执行原价:苹果官方回应称,通过官网、Apple Store App及直营店渠道已完成付款的订单,严格按锁定价格履约发货,不要求补差价、不强制取消订单。
授权经销商“甩锅”:苹果声称授权商拥有“自主定价权”,官方无法干涉其调价与履约行为,建议消费者自行向监管部门投诉。但律师明确表示,授权门店挂着苹果招牌做生意,出了纠纷却将责任全推给消费者,这种说法在法律层面并不成立——合同责任应由签约商家承担。
三、消费者维权路径清晰、法律依据充分
拒绝补差价,要求继续履约:消费者可依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主张合同已成立,要求商家按原价交付商品,不得单方涨价或取消订单。
若商家违约,可要求赔偿:若商家执意退定金、拒绝按原价发货,消费者有权主张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或要求赔偿因涨价导致重新购买同类产品所产生的差价损失。
向监管部门投诉:消费者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主张商家违背契约精神、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总的来说,消费者预付定金后商家无权单方面涨价,已支付定金的用户完全可以依法要求按原价履约。商家的“成本波动说”和“授权商管不了”的推辞,在法律面前站不住脚。消费者应保持理性,依法维权,守住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