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际判例:获利0.1元获刑4个月
案件经过:2025年12月22日深夜,江某看到他人靠淫秽直播获得大量打赏后起意效仿,在家中开启淫秽视频直播,仅持续26分26秒就被平台封禁
传播规模:警方调查确认,该场直播实际被点击观看23090次,但江某最终获利仅0.1元
判决结果:寿县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江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江某当庭服判认罚
二、定罪关键:不看获利多少,看传播规模
入罪标准:根据司法解释,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5000次以上即构成犯罪;本案2.3万次点击远超红线
牟利目的:法院认定江某主观上具有“以牟利为目的”的意图,这是定罪的核心要件,0.1元的获利仅作为动机证明,不影响罪名成立
从宽情节:鉴于江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法院依法对其从宽处罚,适用了缓刑
三、量刑范围:一般3年以下,情节严重最高10年
基本刑期:根据《刑法》第363条,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加重情形: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至无期徒刑
本案精度:江某仅获利0.1元、单场直播,社会危害相对有限,结合坦白情节,法院在法定刑内从轻作出了拘役4个月的判决